司机收搭车人6元被罚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9日11:09 生活新报

  朱长军是安徽颍上县人,一次在浙江省杭州市开车时,碰上路人搭车,收了6元“油钱”,没想到竟因此被罚两万元,理由是涉嫌非法营运。此案9月4日在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特别是一些城市“拼车族”。

  今年4月25日上午,朱长军开车经过杭州市下沙智格小区,两名自称急着上班的男子拦住了陈的车子,焦急地要求搭他们一程。见两人很着急,朱长军一心软就让他们上了车,并随便说了句“给6元油钱算了”。但两位陌生男子上车后,才开出100多米,就被巡逻的城管执法人员拦下。城管部门以朱长军没有公共客运营运证,涉嫌非法营运,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营运和罚款两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当天法庭上,执法部门否认朱所说的“6元钱属于油费,并非营利”的说法。执法局法制处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拼车”者之间是相互熟悉的同事朋友或其他有关系的人,不会像朱长军那样在大街上拉人后上车再谈价钱。

  据了解,“拼车”在很多国家都备受鼓励,在一些国家甚至会对空车上路的私家车给予处罚。但在我国,“拼车”这一自发的互利行为,带来的却是理与法的冲突,自出现之日起,多年来有关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该案没有当庭作出判决,但有法律人士认为,客运部门认定收费“拼车”为非法营运显属牵强,因为任何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之一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私家车的“拼车”并没有“营利”目的,而是互利的补偿行为,因此并不符合非法营运的法定要件。

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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