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食品安全体系全面升级封杀添加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09:02 辽一网-华商晨报

  沈阳食品安全体系全面“升级”

  彻底“封杀”添加剂

  县城以上100%定点屠宰

  9月9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年底前,沈阳所有农畜产品批发市场杜绝违禁药和添加剂问题,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县城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沈阳食品安全体系年底前将全面“升级”。

  农业部门:

  农产品解决违禁农药问题

  从现在起到年底,全市范围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正式开始。其中,农业部门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行为,以及对双孢菇和白灵菇生产、包装违法使用荧光增白剂行为。

  年底前,沈阳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将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

  动监部门:

  畜产品100%纳入质量监测

  年底前,沈阳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将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

  对此,动监部门表示,将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羟甲基羧情况。开展养殖环节用药检查,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

  质监部门:

  食品企业100%领证

  年底前,沈阳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各区县(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卫生部门:

  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问题

  年底前,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对此,卫生部门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餐具消毒工作的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消毒设施不全、拒不整改和不消毒行为。

  药监部门:

  解决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年底前,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对此,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将全面开展,经营非药品产品的零售企业,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

  商业部门:

  定点屠宰率实现100%

  年底前,力争一户屠宰企业达到三星标准;四个县(市)70%以上和四个郊区的所有生猪定点屠宰达到国家《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一个星以上标准;县城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商业部门将全面清理和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管理,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加工、销售病

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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