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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矿环境破坏严重 专家呼吁建生态补偿机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00:1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武汉九月十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一位环保专家十日呼吁说,煤矿煤炭开采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引发地表沉陷、地下水破坏、环境污染、居民搬迁和其他诸多环境、社会问题,应优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在二○○七中国科协年会当天于武汉举行的“地理学创新与资源环境基础研究”分论坛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规划环评部高级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耿海清博士发出上述呼吁。 他在“中国大型煤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环境、社会问题及其对策探讨”的报告中说,中国煤矿煤炭开采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地表沉陷、土地挖损、煤矸石堆存占地三个方面,若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治理,将给相应区域带来水土流失、耕地丧失、荒漠化、石漠化等严重生态问题。中国煤炭资源与水资源总体上成逆向分布,因此,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必然加剧工业用水和区域生活用水、生态用水及农业用水之间的矛盾,对水资源承载能力造成极大压力。另外,矿区居民搬迁问题若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也容易产生次生环境问题。 耿海清称,煤炭开采作为中国生态影响最为突出的资源开发行业,应优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生态补偿资金的形成、管理、监督、验收等问题明确规定,从法制上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约束,以便从根本上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对中国煤炭行业来说,当前迫切需要明确三方面生态补偿问题:一是企业对当地生态破坏和各类设施受损的补偿;二是资源输入区对资源输出区的补偿;三是国家对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矿山生态问题的补偿。 这位环保专家提出,中国煤炭行业环保管理还应大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国家环保总局目前已出台相关规定,要求矿区必须开展规划环评,并将是否开展规划环评作为项目环保审批的前提条件。他提醒说,目前真正提出要求进行规划环评的煤矿寥寥无几,并且由于牵扯到太多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规划环评也很难触及到一些事关矿区生态保护全局的关键问题,规划环评实际操作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阻力亟须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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