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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司法人员将对话我市企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02:05 华龙网-重庆晨报
交流有利于企业对外贸易;本届论坛将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本报讯(记者邓雪实习生凌潇彭娇)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本月12日至16日将在我市召开。市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东盟10国法学法律界代表,将考察重庆知名企业,并于13日晚上与重庆30家企业界人士进行面对面交流。 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 在本届论坛上,来自中国和东盟10国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文莱、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的法学法律界200多位代表,将共同探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据了解,前两届分别于广西南宁和越南召开,先后签署了《南宁宣言》、《下龙湾共识》。由于论坛刚刚起步,各方面还有待完善,本届论坛暂不签署宣言或共识。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局长陈焕奎称,“现在中国与东盟法律差距较大,致使一些正常的贸易误被当作走私处理。法律问题不解决,自由贸易区是不可能建成的。” 司法协助促进贸易合作 海关统计,2007年1至5月,我市与东盟双边贸易总额2.7亿美元,增长21.5%%,占我市外贸总值的9.8%%。其中出口2.3亿美元,增长19.3%%。我市成为国内西南地区首个中国-东盟博览会特别合作伙伴。 贸易纠纷自然难以避免,针对中国与东盟之间区域性法律人才缺乏的状况,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提议:各国应该尽快加强司法协助,加大对本地区国际法律人才的培训,形成良好的合作协调交流机制,促进国家间贸易争端的解决。 对统筹城乡具有意义 作为主要合作伙伴、主要贸易伙伴。我市的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贸易等,都需要与东盟各国加强法学、法律的交流与合作,为双方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证。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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