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医保下月将启动 月缴5元最高报2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06:34 华龙网-重庆商报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0月1日起,我市启动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申报工作,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可要求参加大病医保,农民工一旦参保,可任意选择主城400多家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20日。

  每月缴5元最高报23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安石介绍,参保农民工缴费标准是: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缴纳农民工医疗保险费,农民工本人只需要每月缴纳5元的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王安石举例说,200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9215元,据此测算,单位为每个农民工每月缴费24元(全年缴288元),农民工个人全年缴60元,单位和个人全年共缴348元。

  “参保农民工从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王安石称,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资金支付限额为20万元,最高可报销23万元。

  报销比例按参保时间算

  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3万元)以内的部分标准: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时间不满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50%;连续缴纳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55%;连续缴纳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连续缴纳时间满24个月以上的,支付比例为70%。其余部分由农民工自付。

  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3万元)至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以内(20万元)的部分,同样按照连续缴费的时间不同,由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资金按80%~100%的比例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中断缴费次月停止享待遇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农民工从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王安石说,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3个月)恢复缴费的,在补齐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后,支付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恢复缴费的,在补齐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后,不支付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只视同连续缴费时间;不补缴欠费的,视同新参保。

  农民工医保转城镇医保

  4年折算1年缴费年限

  王安石介绍,今后农民工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参加医疗保险的,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时间,按25%的比例折算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也就是说,四年可计算1年缴费年限。

  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 万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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