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给药房可获赠红花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00:2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郭秋成)昨日下午,记者从惠州市百姓大药房获悉,10月1日至7日,该企业惠州13家分店将举办公益活动,面向市民回收过期药品,参与活动的市民可获赠红花油。

  昨日下午,记者经过惠州市区麦兴路与麦岸路交叉口附近的百姓大药房时,发现过期药品回收箱已经放在那里。药店的玻璃窗上还张贴了一则《过期药品更换细则》。根据细则,2007年10月1日至7日,该药店将举行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市民凭个人身份证,每人限换10个过期包装盒,每个过期包装盒免费换一瓶5ml的斧标红花油;回收的药品将由药监局统一销毁;此外,假药不在换取之内。

  昨天,百姓大药房董事长章建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公益活动已经获得市药监局批准,届时,该活动将在惠州市区百姓大药房的13个分店同时开展。这次活动是百姓大药房跟国外一家药品供应商联合举办的,赠送的药品红花油由该供应商提供,每瓶价值5元。

  另据章建伟介绍,今年上半年,他们也曾在惠州各分店搞过类似活动,效果很好,一天就回收到价值数万元的过期药。他认为,目前流失在市民手中的过期药不在少数,希望市民积极参与回收公益活动。

  ■知多D

  过期药危害健康污染环境

  据惠州市药监部门相关专家介绍,过期药品主要有两方面危害:一是危害人体,二是污染环境。因此药监部门特别提醒市民,服药时要注意家中药品的有效期,过期药品要妥善处置,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要卖给不法药贩。

  另有专业医师表示,药品一旦过期,不仅意味着失效,有些还可能发生霉变。若大剂量服用,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极有可能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此外,药品中含大量的化学成分,过期后化学成分质变,毒性更大。药品非常易于分解,过期药品是土壤和水体的污染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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