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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称骷髅头是否上烟盒尚无定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02:52 新闻晨报
□张源 实习生 樊瑶 “腐烂的肺部、骷髅头像、漆黑的牙齿,这些恐怖的图案可能将出现在国内销售的香烟包装盒上。”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我国市场上销售的香烟将进行一次大换装,出现大面积的上述图案。卫生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晨报记者,在烟盒上印制大面积警示语已成定局,不过,警示语的具体内容必须经由主管的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 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此事,称具体印制内容将由有关部门履约部级领导协调小组商讨后决定,所以“骷髅头像”、“腐烂的肺部”这样的图案是否上烟盒尚无定论。 包装增设警示语早已确定 “事实上,更改烟盒包装早就已经确定了。”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健康教育处处长李新华负责控烟宣传工作,他告诉记者,2006年1月全国人大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这是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公约,其中一条重要规定就是缔约国自公约生效起三年内,所有卷烟制品的包装上,要印上不低于面积的30%、并且可轮换的健康警语;5年后,要杜绝所有的烟草广告。“所以说这个早就是既定事实了,只是在具体实施上需要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 记者在公约中关于烟草制品包装、标签的规定中看到,缔约国经其国家主管当局批准,应在卷烟制品的任何外部包装上印制使用后有害后果的健康警语,这些警语和信息应是可以轮换使用,并且是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的,最好占据主要可见部分的50%或以上,但最低不能少于30%,可采取包括图片或象形图的形式。 8月27日,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曾表示,中国将在2011年1月起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的促销赞助活动。许桂华曾以“中华烟”为例说明应严肃对待烟草广告,“中华烟”在出口加拿大时,包装上采用恐怖图示;但在中国销售时,却只有“吸烟有害”的字样,这是对国人“轻描淡写、隔靴搔痒”。 卫生部在今年5月首次发布的《2007中国控制吸烟报告》中称,我国是世界上吸烟人数最多的国家,有烟民3.5亿、“被动”烟民5.4亿,中国几乎有9亿人每天要与香烟接触。 具体警示内容还在讨论 “腐烂的肺部、骷髅头像、漆黑的牙齿”这些图案,真的将出现在国内常见的烟盒上吗?“这些图案是已履行公约的一些国家惯用的图案,但我们未必会将这些图案印到国内的烟盒上。”主管烟草包装审批的国家烟草专卖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国将切实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但在具体实施上不会与其他国家完全相同。 “公约的缔约国可以各自采取不同形式的警示语,我国也会严格按照公约的规定加大警示语的面积,至少增大到30%是肯定的,但具体采用什么形式还没有确定。”不过,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我国出口到其他国家的烟草制品,不排除会印有“腐烂的肺部、骷髅头像、漆黑的牙齿”这类图案。 “我们也曾经讨论过是否使用这些图案。但这些图案是西方国家常用的,我们认为,国内市场烟盒上印制的警示图案应该根据我们的国情决定,不能简单照搬,所以这些图案未必会最终用在烟盒上。”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公约的规定从生效之日到切实执行,会给出一定的限期,这段时间就是为了让各缔约国能根据自身的情况有一个协调的过程。“到底印什么样的警示图案,要由有关部门履约部级领导协调小组商讨后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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