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济:贫困生资助工作需进一步改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10:10 新华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07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部长周济介绍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周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生活问题,牵动着整个社会,新闻界的朋友们一直非常关心,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努力使教育体现出最大的社会公平,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圆上学梦,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世纪之交,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成绩巨大,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方向正确,为数以亿计的青少年学子提供了有可能改变他们一生命运的机会。过去这些年,我们把发展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积极推进西部地区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等。所有这一切努力,都是为了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为了促进

教育公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能够上好学,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促进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必须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必须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职业教育阶段,设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形成了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些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还远远不够,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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