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别了1701项评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15:27 新民周刊

  这类评比,多的是负作用,真正的企业品牌,不是政府评、选出来的,是市场淘汰出来的,是消费者通过消费用钞票投票选择出来的,政府给的这种牌子,多半成了企业营销的工具和蒙骗消费者的道具。

  撰稿/马 宇

  近日,新华社有一篇表扬稿,“国务院各部门撤销1701项评比”,内容如下:

  “2007年以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廉政勤政,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治理整顿,大力加强政风建设,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国务院纠风办牵头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自纠,并组织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区各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审核。目前,清理工作已进入审核公示阶段。

  “国务院65个部门和单位及其主管社团的2115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经甄别审核,建议撤销1701项,保留414项,总撤销率为80.4%。据不完全统计,可节省经费3.2亿元,减轻企业负担33亿元。

  “同时,全国各地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进展顺利。绝大部分省(区、市)都完成了清理审核工作,各省(区、市)项目平均撤销率超过90%,最高的达到99.1%。据对北京市等19个省(区、市)的初步统计,撤销的项目共节省经费18亿余元。”

  对于名目繁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自查自纠,这无疑顺应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令人欣慰。但这则表扬稿所透露的一些真实的数据,令笔者不由一惊。

  譬如:仅65个部门和单位及其主管社团就有2115项评比达标项目,平均每个部门(单位)32.5项!如此算来,我们的工作人员不干别的,只做这些评比达标也会忙得够呛。即使让下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等等)做,恐怕也是用的政府信用和政府旗号啊,这些活动是否有政府机构不务正业之嫌?

  不管是从一个公民、一个消费者还是一个经济政策研究人员的角度,笔者认为,为数不少的评比达标项目,更多的是劳民伤财之举!比如驰名商标或者类似的知名品牌的评比,似乎还是名正言顺的机构做的,也似乎是被认为应该做的,不知这次清理之后是否还会留下来,可这种评比有用吗?不说这类评比的指标设计科学不科学,评比程序是不是经得起推敲,有没有花钱买名牌的嫌疑,就是那些评上的企业名副其实,又能怎样?就能起到推动中国名牌建设的作用吗?就能保护消费者利益吗?恰恰相反,这类评比,多的是负作用,真正的企业品牌,不是政府评、选出来的,是市场淘汰出来的,是消费者通过消费用钞票投票选择出来的,政府部门给的这种牌子,不少成了企业营销的工具和蒙骗消费者的道具。这种伎俩,到了国际市场就不好使,你能拿那个牌子去国外说事吗?你能说可口可乐、西门子、诺基亚、索尼、三星等等等等连个国内名牌都没捞上,就不如我们的那些评选的驰名品牌吗?假如您还有自知之明,又有点追求,可以去跟它们比质量、比服务、比价格,但好意思跟人家比哪个企业得的政府牌匾多吗?

  另外,此次建议撤销1701项,可节省经费3.2亿元,减轻企业负担33亿元,这推算恐怕是少了。评比达标造成的祸害可不只是这点直接的损失。泛滥了的评比达标,实际上是在祸害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这种做法,是行政控制市场、主导市场的表现之一,体现了根深蒂固的行政权力意识,在某种程度上误导了企业,扭曲了市场,欺骗了消费者。

  任何一项与企业相关的活动,政府提倡的也罢,禁止的也罢,不都有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吗?遵守了《环保法》,还需要你再给他个“环保模范”称号吗?遵守了《公司法》、《合同法》,还需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牌匾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还需要再确认“质量信得过单位”吗?有明确法律规范的事,还用这些评比达标来表彰、提倡,本就是荒谬之极的事情!是不是可以全部取消?即使扔掉了个别必要的,也比留这样的尾巴强!我担心,过不几天,414项会再度膨胀到2115项,甚至更多。因为那414项保留的利用,很有可能再复制到新的评比达标项目上,那样的话,被撤消的1701项评比会不会换一身新行头又回来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