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未经任职前培训不得任命为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18:3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12日电(记者 田雨)“要规范各类法院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将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优、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未经法官任职前培训的,不得任命为法官;未经晋级培训的,不得晋升高一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2日说。

  肖扬是在庆祝国家法官学院建院十周年大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要把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同对法官的考核、使用挂钩,实现依法培训,强化培训效力,形成培训与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

  “无智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无德者同样也不能当法官”。肖扬说,“知、能、德”要靠自己的探索和修养,更要通过有计划、分步骤、有侧重的教育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拓展视野,了解政治理论最新成果,掌握法学研究最新动态,熟悉司法审判实际。

  他指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和保障审判工作的开展,要把司法能力培养贯穿于教育培训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除了要结合实际继续下大力气抓好法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培训外,在业务素质教育培训方面,要按照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诉讼调解、适用法律和文书制作能力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实施各类法官培训。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具体目标、工作方法,并适时组织司法能力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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