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投连险小心被误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05:1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辛灵)面对投连险随股市持续火爆,继出台新规要求其增加保障后,日前,保监会又发布通知,严打投连险销售误导,要求说明有亏损风险,宣传资料也要跟产品条款一致,卖出后须在犹豫期内100%回访;并规定十一起对销售人员培训考试,不合格及违规者取消资格。

  日前,保监会网站上登出了《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共包括6项内容,严打销售误导。

  据通知要求,投连险使用假设收益率进行利益演示时,不能随意拔高收益,而必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谨慎选择演示利率,并注明所采用的演示利率指标。市民购买时,销售人员应该主动说明投连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部分领取手续费、退保费用。

  此外,投连险的宣传资料也将被严格控制。所有信息披露的内容必须与产品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不得欺骗、误导、隐瞒。同时,必须注明公司名称、网址和客户服务电话,方便客户核实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对新签发的投资连结保险保单,必须在犹豫期内实行100%电话回访。电话联系不上的,还要通过信函或者派人上门进行回访。电话回访要录音;通过信函或派人上门回访的,要详细记录回访内容,并由投保人签字确认。并要求保存回访录音和回访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回访时,要求提醒投保人投资有风险,实际投资收益可能赢利或亏损,并说明犹豫期内可以免费退保,确认投保人认真阅读了产品条款和产品说明书并了解各项费用的扣除情况。

  ■记者观察

  保险公司被念“紧箍咒”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投连险主要通过银行代销,销售人员不少是银行的员工,他们大多不具备专业的保险知识。而摆在银行大厅架子上的产品宣传资料,也以广告成分居多,强调收益,只是在不起眼处写有短短一句话:“具体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投资有风险。”

  在犹豫期回访时谆谆告诫客户风险的销售人员少之又少。毕竟绝大多数销售人员是希望卖出产品而不是被退回来。甚至保险公司的一些负责人在被追问风险时,在承认风险的同时,更会强调其“长期理财”功能。然而,早年投连险随熊市而遭遇退保潮,前车之鉴犹在。

  面对保监会此次出台的新规,各保险公司有得忙了。

  (辛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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