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穷人也纳入现代金融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16:24 南方都市报

  前几天笔者刚写完一篇文章,提到一场台风“圣帕”8月在我国东南沿海登陆,就造成福建、浙江两地农房直接损失4585.2万元。为什么首先倒塌的往往都是农房?深层次的原因是:即使在金融业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国农民在住房问题上仍然被远远地排斥在现代金融体系之外,他们被迫亲力亲为、一镐一锄地建设自己风雨飘摇的家。在那篇文章里,笔者提出:中国的农房必须走出自给自足时代,政府必须将农民住房纳入到全社会的保障体系,纳入到整个现代金融体系中来。由地方政府的专业机构担保,为农民建房提供低息贷款;因为住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负有不容推辞的义务。(见《中国保险报》9月5日)

  时隔数日,笔者欣喜地看到,一些地方政府早已将此付诸实施,不仅包括农房,还包括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新华网9月10日消息说,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帮助困难家庭改善住房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镇政府、社区共同帮助居民以宅地置换商品房或贷款建房的形式拥有自用住房,帮助困难家庭逐步改善居住环境。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办法》规定,只要是小榄镇户籍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4个条件,都可用自己的宅地置换商品房,或者在原宅地上贷款改建或重建住房。这4个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自有住房属于危房、漏水房或低矮砖瓦平房且产权清晰,或者无自有住房但拥有住宅地;申请置换、改建或重建的房屋,用于本户人家居住,且改建的房屋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规划控制线范围以外的);拟建的房屋必须是两层或以上混凝土结构。申请人自有资金不足的,都可以申请改善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均为6万元。贷款利息按月利率3‰计算,约为目前银行贷款利息的一半左右,期限一般为五年。由社区股份公司或小榄镇担保公司负担担保事宜。凡以宅地置换商品房的,申请条件还可以适当放宽。

  相信随着实践的深入,贷款限额、年限、优惠利率等方面自然还有文章可做,比如贷款限额可增加、利率更优惠、年限延长等,但小榄镇此举的破冰之旅已经意义非凡:

  其一,它第一次把农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一道,纳入到整个住房保障体系中来,而且基本上没有花政府的钱,或者公共财政花钱甚少(付了少量利息),借助的是现代金融这一重要经济杠杆。

  其二,此举所起到的作用,不仅仅是保障了城乡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而且一个巨大的意外收获是,通过此举,将城乡低收入群体也纳入到了现代金融体系,是对低收入群体金融意识的启蒙,也是对银行“穷人金融学”的启蒙。在这种双重启蒙之下,也许用不了多久,城乡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也可以和中高收入人群一样,被纳入到完整的金融体系中来,从而开始资产资本化的伟大旅程。而众所周知,经济发展的两大秘密,一是资产的资本化;二是人的自由化。

  其三,它改变了旧城(危房)改造的传统路径依赖,把发展的权利还给了民众自己。政府在此过程中既甩掉了与民争利的恶名,也减轻了身上的负担。至今依然热衷于大拆大建的地方,应该有所反思。传统的拆旧模式往往都是政府主导,成片推倒重来,由此导致政府和公民之间矛盾不断,要么政府与民争利,百姓流离失所;要么百姓要价太高,政府不堪重负。把发展的权利还给公民,政府只承担它应承担的那一小部分,一切不就简单得多了吗?

  □童大焕(作者为资深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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