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纳入政绩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17:04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9月13日电(记者刘文国) 为了加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从明年起,贵州省将把各地政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对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绩考核。

  贵州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在13日召开的贵州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透露,为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贵州省人民政府已决定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州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大政策措施。

  王晓东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仅是一个重大民生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城市人民政府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实行严格的市、县、区长负责制,把城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对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绩考核,有利于督促各地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真正抓落实。

  有关部门统计,在贵州省近17万户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仍有近6万户,其中尚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家庭近5万户。截至2006年底,贵州省共落实廉租住房资金8679万元,将8251户低保户家庭纳入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

  为了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贵州省除了已出台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和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
商品房
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等规定以外,还明确提出今年底以前,全省所有城市都必须建立和实施廉租房制度,明年底以前,所有县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都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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