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连破两起假记者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21:48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魏晓薇) 前不久,深圳连续破获两起假记者假冒市领导或机构名义到下面拉赞助的案件,一方面显现“四假”(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现象之严重,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媒体内部违规运作、管理不严等弊端。对此,深圳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为贯彻执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新闻出版总署指示精神,打击“四假”,决不手软。

  假记者以假冒名义招摇撞骗

  今年6月下旬,深圳市新闻出版局接到投诉称,《中国改革报》深圳新闻部人员敲诈民营企业家。原来自称是《中国改革报》深圳专题部的谢某,找到有深圳市政协委员身份的某民营企业家,说是“市政协推荐”要采访他。访谈中谢某动员该企业家加入“中国改革报理事会”,并要求他支付人民币20万元,在遭拒绝后谢某威胁说如果不参加理事会就让其企业关门。

  无独有偶,7月2日,一位自称是《国际商报》记者的关某,持“《国际商报》深圳新闻部致市委领导”的信,要求与深圳市罗湖区进行专版合作宣传,信上有市委领导同志“请阅处支持”的批示字样。经深圳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查实,该信的批示是假冒市委领导的笔迹。随即,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展开调查取证,结果发现,这些所谓的记者,根本就是假冒,没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只是报社下属部门的聘用人员。

  报社内部管理漏洞不小

  记者在深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文化行政执法询问(调查)笔录》中看到,持有国际商报社“采访证”的黄某交代,她曾在2005年注册了财富广告公司,2006年到报社通联发行部和广告部工作,并与报社签有合约。据黄某介绍,她是用报社的“采访证”去采编稿件的,稿件和广告都发给北京报社,如文博会就设立了专版,运作经费主要是她们在深圳拉的广告经费。同样,据《中国改革报》新闻事业中心深圳专题部负责人李某说,该报驻深机构有4人,其中2人是从报社派来的,在报社领工资,此外报社还给专题部发放办公用房、办公用车的补助经费,但深圳专题部的人员都没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

  尽管《国际商报》在深圳已经设立了正规的记者站,但《国际商报》广告部却与财富广告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擅自授权其可以进行采编、通联、发行等非广告类业务;而2006年7月前曾因人力不足而专门致函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申请注销深圳记者站的《中国改革报》,2006年底却又在深圳设立了专题部“负责深圳及周边地区的各方面工作”,所聘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却违规从事新闻采访工作。

  加大打击力度决不手软

  深圳市新闻出版局与深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合采取行动,在进行现场检查之后,认为这两家机构违反了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可以定性为非法出版机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可由出版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和设备。

  日前,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已依法对“《国际商报》深圳新闻广告发行部”做出了依法取缔和没收其从事非法采编活动的电脑设备的处罚,扣下该机构所挂的“深圳新闻广告发行部”的牌子;对“《中国改革报》深圳专题部”的处罚正在拟定中。深圳市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将积极落实上级部署,打击“四假”,决不手软!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新闻出版局以及深圳市记协等单位已经开始行动,在继续开展“责任媒体”、“责任记者”活动的同时,正在认真探索如何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依法治理非法采编活动和虚假新闻,整肃采编队伍的作风,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