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逾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04:0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吴涛)昨天,原深圳市莱盛达公司总经理张体良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2001年12月,犯罪嫌疑人符某某(另案处理)以段某某、杨某某的名义先后注册成立深圳市格莱得公司、深圳市莱盛达公司。2004年1月1日,符某某聘用张体良任莱盛达公司总经理,江茶珍(已判决)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8月至11月,莱盛达公司为北京某公司代理进口西门子自动化与驱动集团的可编程控制器模块等货物,共计金额人民币1017万余元。

  在贸易过程中,江茶珍按照张体良、符某某的授意告知刘某某,由于本公司的发票不足,由其他公司代为开出增值税发票。莱盛达公司通过通发公司开具9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北京某公司,货物总价值1017万余元,税额合计147万余元。

  在法庭上,张体良认为自己确实有错,但不构成犯罪。他说他和符某某是朋友,后来做生意没做好,符某某就拉他来做外贸生意。总经理这个职位也是符某某口头任命的,没有书面文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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