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是政府重要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08:28 河北日报

  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细心的人或许已经注意到,今年5月,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城市房产管理局统一更名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这一部门名称变更的原因,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媒体解释,此举旨在提升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职能。

  “住房保障的实质,就是运用社会救助政策对资源进行再分配,使处于劣势地位的人获取一定的利益,缩小住房问题上的贫富差距。”名称变更背后要表达的更深层含义,副省长宋恩华9月13日在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讲的一句话表现更直接。

  这一政策取向是一个重要的信号。如果把从市场角度发展房地产的政策叫“产业政策”,而强调百姓住房保障的政策叫“公共政策”,那么从国家到省里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所采取的政策,无疑是“房改”十年后,我国的房地产发展战略的“回归”。

  自从上世纪90年代末启动用市场方法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取代偏重住房保障后,2003年至今房价大增,购房难成为百姓关注焦点。房改十年,成就了大批人的住房梦,造就了一批亿万富翁,也束缚了城市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的基本需求。

  在城市住房价格一路飙升的态势下,一向从市场和产业角度看房市的固有视角,终于迎来政府立足公共需要的政策倾向,那就是关注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让他们同样实现“人人有房住,居者有其屋”。

  政府表达了一种责任意识,要通过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省《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把解决低收入家庭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房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这是政府的职责,也是一种必然选择。

  从产业角度看,商品房价格快速上涨,除市场需求增长外,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比例下降有关系。

  从经济发展看,我省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关键时期,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城市住房需求持续扩大,住房供给需要为大多数人考虑。住房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从民生关怀看,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更能充分体现社会公平。

  有人可能担心,把百姓住房保障的责任让政府来承担是否行得通。对此有专家指出,像取消农业税、实行农村低保一样,起初认为政府包不了,但实际上做到了。在住房保障问题上,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有能力做得更多。

  张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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