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份订餐服务合同正式签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14: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滨)“酒水:白酒——甲方自带;啤酒——乙方提供。”“保障包桌就餐环境不受干扰。”今天中午,京城第一份《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在老字号清真名店“望德楼”正式签订。作为合同甲方的顾客任先生在望德楼预订了10月3日中午的6桌聚会宴,并当场和酒楼签订了《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这也是本市出台订餐合同之后首份签约使用的。

  任先生告诉记者:“有了这份合同,不必担心因忽略细节给吃饭带来不愉快,真的很好。”

  而作为合同乙方的望德楼餐厅经理同样高兴:“逢年过节,婚宴扎堆的日子,餐厅的餐位供不应求。现在有了《订餐服务合同》,经营者的权益也有了保障。”

  由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今年7月中旬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于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而拥有望德楼、鸿宾楼、烤肉宛、峨嵋酒家、曲园酒楼、又一顺、同春园、砂锅居等众多老字号的聚德华天集团,从今天起,率先在家宴、寿宴、婚宴、商务宴、聚会宴、年夜饭等的订餐上推广签订《订餐服务合同》,为顾客的订餐,店里的正常经营上了“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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