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位医院领导接受商业贿赂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16:42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杜智娜

  短短4年间,从普通销售员做到副总经理的赵冬辉,分别向北京电力医院、航天总医院等10家医院、17位医院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主要领导行贿150余万元,换来的是总价值1200余万元的医疗器械订单。

  “过去我认为这是社会风气的问题,是商业上的潜规则,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经过检察机关的教育,我知道触犯了法律,我现在认罪。”站在被告席上的赵冬辉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说。

  2007年8月8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震惊医疗界的商业贿赂案。

  在能容纳近200人的旁听席上,坐着来自北京市100多家

医院的领导,以及18个区县卫生局的领导。一位郊区卫生局领导告诉记者,他们统一接到了北京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他们旁听案件以接受“警示教育”。

  此案的公诉人也表示:“希望医药购销领域的行业、部门或单位及其全体工作人员,以本案例作为常鸣的警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遵纪守法,为惩治医疗机构的腐败、维护首都的和谐稳定做出我们每一个法人、每—个公民应有的贡献。”

  出国游,东窗事发

  2006年9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三院下属的731医院副院长何某涉嫌接受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公司)出资到国外旅游。

  接到举报后,反贪局的干警立刻展开调查。调查后确认,何某确实于2006年4月在德尔公司销售经理秦建东的陪同下前往欧洲旅游。

  在检察官的讯问下,秦建东供认他在为公司销售呼吸机、麻醉机等医疗设备时,曾多次给予多家医院领导好处费和回扣,并供认该公司副总经理赵冬辉具体负责这项业务。

  于是,具有单位行贿罪重大嫌疑的赵冬辉浮出水面。

  赵冬辉原系德尔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呼吸机和麻醉机在北京的销售业务。他与731医院联系就是从一台呼吸机开始的。

  2004年,731医院预采购一台呼吸机,赵冬辉和秦建东知道后,立刻“拜访”了731医院的施院长、何副院长、设备处的邓处长和重症监护室的罗主任,和他们商谈招投标的具体事情。之后,德尔公司中标,731医院把32万元的货款全部支付给了德尔公司。为了表示感谢,赵冬辉和秦建东给重症科的罗主任送了一万元的“科技支持费用”,同时还给何副院长一个价值1000多元的皮包,给设备处的邓处长一套茶具。

  之后,赵冬辉与731医院还有过两次经济往来。就在他准备第四次“交易”时,东窗事发了。

  2006年4月,当时我们公司正准备投标,秦建东跟我说731医院的何副院长和麻醉科的张主任提出想到德国的德尔格公司考察医疗器械设备,能不能给找个旅行社,给安排一下,其实也是借此机会出国玩玩,秦建东说何副院长和张主任的出国费由731医院负担。后来,公司让秦建东陪同何副院长和张主任出国,当时是我们公司出的费用。

  他们从国外回来以后,何副院长对秦建东说有人把他们出国的事反映到731医院的上级航天三院纪委去了,何副院长要把钱还给我们,同时向我们要一张发票。后来,何副院长和张主任把2.4万元现金退给了我们公司,公司从其他旅行社开了发票交给了他们。

  赵冬辉没有想到,事情闹大了。2006年10月12日晚上,他接到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的电话后,连夜打车赶到反贪局,主动交待了他曾多次单独或与该公司其他销售经理一同到多家医院给予其相关领导好处费和回扣。

  此时,赵冬辉已经在德尔公司工作了4年。

  回扣,高达10%

  赵冬辉在接受讯问时,不仅如实交待了与731医院和电力医院的经济往来,还供述了其给大兴区、通州区、平谷区、海淀区等区县辖区内近10家医院的14位负责人以回扣和好处费,数额达145.7万元的犯罪事实。

  公诉人在总结此案特点时表示:“行贿区域比较广,遍及北京丰台区、海淀区、大兴区、通州区、平谷区的10家综合性医院,这些医院中既有本市知名的三级甲等医院,又有航天系统、电力系统等不同行业的所属医院;行贿对象的人数比较多,达17名国家工作人员,这17名受贿人员中上至卫生局的副局长、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下至医院的科室主任、副主任,均系医院掌握采购医疗设备一定职权的人员,且大部分是中共党员,有的还是曾经工作在非典一线的立功受奖的抗击非典的先进人物。”

  目前,涉案的17人中已有两人被公诉,1人被逮捕。其余14人,除3人被检察机关确定不被起诉外,其他人均在接受调查。

  王克军是最早被“动”的领导之一。他曾是大兴区医院院长,后调进大兴区卫生局任副局长。在任期间,他曾接受赵冬辉37.5万元的贿赂。2006年11月1日,王克军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11月9日被逮捕。

  据王克军交待,他与赵冬辉的第一笔交易是在2002年,当时他任大兴区医院院长,医院购买了德尔公司一台价值 30万元的麻醉机,结款后,赵冬辉将价款的10%返给王克军做“学术支持费”。此后,大兴区医院又从德尔公司购买了一台20万元的麻醉机,按照相同的比例,赵冬辉又给王克军送来了两万元。

  2004年,大兴区医院兴建新楼,在王克军的建议下,从德尔公司买了8套吊塔和手术灯,价款300万元。事后,王克军拿到30万元的回扣。

  2006年四五月份,王克军时任大兴区卫生局副局长。他利用职权,审批大兴区黄村卫生院购买德尔公司的麻醉机,再次收受赵冬辉2.5万元回扣。至此,王克军4次共收受赵冬辉37.5万元。

  可与王克军并提的还有通州区潞河医院的党委书记邱某,仅一次收受贿赂就达25万元,公诉人用“令人瞠目结舌” 来形容数额之大。

  在讯问中,赵冬辉交待,给王克军等人10%的回扣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玉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公司给客户的回扣是在产品价格的5%~10%之间浮动,这是崔玉普给定下来的规定。每次谈合同时,一般都是先由销售经理去和客户谈给回扣的数额,然后再向我汇报,我再和销售经理一起向崔玉普汇报,或者由销售经理直接向崔玉普汇报,反正最后都是由崔玉普来确定具体的回扣数额。”

  赵冬辉交待,即便是给客户10%的回扣,公司所销售的产品的纯利润仍然能达到10%,其中业务员和销售经理各提2%。而他的提成要根据年底公司任务完成情况而定。

  法庭上,追悔莫及

  2007年6月21日,赵冬辉被检察机关以单位行贿罪提起公诉,一个月后,其所工作的德尔公司也被追加为被告。8月8日开庭当天,因德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崔玉普在逃,公诉机关指定该公司主管后勤的霍某为诉讼代表人到庭应诉。

  对于公诉人和审判长的提问,霍某多以“不知道”回答,而同样坐在被告席上的赵冬辉,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一再强调他是“在公司打工,必须按公司的要求去做,否则我生活来源方面就会有问题”。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德尔公司仅此一家卖医疗器械的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赵冬辉的行贿行为,就严重干扰了北京10家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就拉拢腐蚀了医疗行业17名党的干部,使这17名干部(有的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事责任的追究。

  “作案时间之长、区域之广、行贿数额之高、提取好处费的比例之明确,公然对抗和藐视党和政府制定的关于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政策,不但有损医疗器械销售行业的公平竞争,而且无形中增加了医疗设备购置成本,结果是严重侵犯了首都医疗机构的廉政建设制度,使得负有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声望的医疗圣地变成了不洁之地,直接助长了首都百姓看病难、就医费用高的负面影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对此,赵冬辉也十分后悔:“过去我认为这是社会风气的问题,是商业上的潜规则,而且过去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经过检案机关的教育,我知道触犯法律,我现在认罪。”

  “我是2006年的10月12日晚上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的,到案之后我把我知道的情况全部向检察机关讲了,当时大多数情况都是检察机关没有掌握的,后来反贪局负责我这个案子的王世勇亲口对我讲过几次,确定为重大立功,所以我自己认为我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在最后陈述时,赵冬辉希望自己能得到从轻处罚。

  针对赵冬辉的自首情节,公诉人给予认同。“赵冬辉为了给该公司谋利,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意、指使下,使用该公司的现金向多家医疗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行贿,造成自己今天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的后果,说明赵冬辉本人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赵冬辉是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单位行贿的主要犯罪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的自首情节。”

  “还有,我去年被拘留的时候,刚刚结婚,我现在非常想念我的家人。希望早日和家人团聚,也希望审判长、法庭对我从轻处理”说到家人,赵冬辉声音发颤,言语哽咽。

  审判长宣布休庭后,赵冬辉转身向坐在旁听席左侧第二排的家人摆了摆手,然后被带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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