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晖:带队实习死后四天才被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06:48 南方都市报

  

陈朝晖:带队实习死后四天才被发现
9月4日,陈朝晖带学生去实习,出发前的留影。(广东警官学院供图)

  据了解,陈朝晖是广东韶关乐昌人,1954年12月出生。从警20多年,1993年由韶关市公安局调入广东警官学院,逝世前任广东警官学院04级治安大队大队长。

  广东警官学院9月12日上呈广东省公安厅的《关于陈朝晖同志在深圳市带学生实习期间猝死有关情况的报告》详细记录了事发经过:

  2007年9月4日,陈朝晖带公安类学生到深圳市实习,负责福田交警大队和盐田公安分局两个点,住在福田交警大队安排的备勤室。

  9月7日,陈朝晖返校参加学院庆祝教师节大会,并领取“先进驻村工作组”奖,次日赶回深圳,当晚召集实习学生开会,了解实习情况,布置下一步实习工作。

  9月9日,学生因事到宿舍找陈朝晖,但敲门无人应,电话无人接听,短信没有回复。学生以为他到其他实习点检查,不方便接电话,没太在意。次日是教师节,福田交警大队和实习学生还专门买了一把鲜花准备送给他,但经多方寻找也联系不到他。

  9月12日上午,实习学生与交警大队感觉事情比较蹊跷,便找到备用钥匙,一名副中队长和两名实习学生打开备勤室房门,发现陈朝晖侧躺在床上,已经死亡,随即报警并向学院报告。经现场勘查与法医鉴定,初步认定为猝死,死亡时间约为9月9日凌晨。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颁发给家属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写道,“陈朝晖1979年11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9日在执行任务期间突发疾病,不幸因公牺牲……”

  前日下午1时30分,陈朝晖生前学生、同事、家属近300人,前往广州市殡仪馆银河厅送了他最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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