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产品质量必须每周一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09:43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晓华)9月17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决定,从18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周报制度。

  据了解,全省市级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为实现这四大目标,根据要求,各市农业部门专项整治办从即日起,每周三中午12时前,须将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地市级以上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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