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新政已考虑中等收入群体需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6: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日前正式发布,9月18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有网民问,既然政府只想讨论低收入户的住房问题,而把广大的中等收入人群交给了房地产商,那在目前中国房价已与世界接轨的情况下,如何让这些中等收入的人群也能买得起商品房?

  沈建忠对此表示,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中等收入这个群体会越来越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从政策上不是按照低收入的政策来解决,低收入主要是政府帮助解决居住的问题。大家也已经注意到了,这次政策出台,实际上有一些方面已经考虑到了中等收入或者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解决。比如在土地供应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些建设用地必须达到70%以上,实际上是帮助大量的普通居民来购房的措施。

  另外,我们提出两限普通商品住房,就是限房价、限套型,这也是解决当地居民合理自住需要而采取的措施。

  当前,部分地区仍存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和上市交易管理不到位、户型面积偏大、供应不足等问题,一些网民对此特别关注。

  沈建忠说,这次文件中非常明确地提出,要改进规范经济适用房。所谓改进,主要是将原来的供应对象明确为低收入,将原来的建设标准由60平方米、80平方米左右统一调整为60平方米左右。规范主要是在准入和退出上进行规范。

  沈建忠表示,经济适用住房是解决住的问题,现在有人把它作为一种投资的工具,这次要消除。所以这次对经济适用房明确规定,5年之内不能上市,如果有特殊情况要上市,政府要回购。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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