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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乡合作医保最高有望报销5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9:30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罗强 实习生高山)10月1日起,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启动试点。昨日,记者从5个试点区获悉,试点方案已制定完毕,待市政府最终审定后,将于本月底正式出台。 起付标准最低约200元 从10月1日起,江北、南岸、九龙坡、南川、永川等5个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将可以到当地“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 此次试点,5个区将分别按照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自己的试点方案。据了解,目前5区具体试点方案已编制完成,正报请市政府审批,月底就将出台。 5个试点区方案中,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特殊大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结核病、高血压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风心病、精神病、癌症等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等医疗费起付标准基本一致。 参保人员就医,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将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5个试点区的方案规定,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 住院费最高可望报销6成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将按参保档次划分,但5个区的最高报销比例基本一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医时,可凭城乡合作医保卡免费挂号。 选择一档参保的居民,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以下的医院就医,门诊费报销比例为30%%;二级医疗机构为2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10%%。选择二档参保,到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费报销比例分别是40%%、30%%、15%%。 患特殊大病的参保人员,若参加的是一档,报销比例则在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基础上再增加10%%;选择二档的,报销比例约为30%%。 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报销中,选择一档的参保人员,最高报销比例有望达50%%;选择二档参保的居民,最高报销比例则可望达到60%%。 5个试点区相关负责人都表示,无论是选择一档,还是二档参保,在一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都有一个最高限额,一档约为1.2万元,二档约为5万元,但所有数据标准,都将按市政府最终审定的为准。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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