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49.09亿元未纳入工资总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4:48 中国新闻网

  国家邮政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邮政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2006年11月,新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立,由于原国家邮政局2006年度的会计资料及核算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承接,新的国家邮政局尚未独立核算,因此本次审计的范围包括新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邮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邮政局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劳务工的劳动报酬49.09亿元未纳入工资总额。

  多年来,邮政企业使用的劳务工的劳动报酬一直未能纳入邮政企业的工资总额基数,而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2006年,全国邮政行业劳务工的劳动报酬直接列入邮政通信成本49.09亿元。

  (二)部分所属企业的会计核算未并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会计报表。

  截至2006年底,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省公司的28个待清理处置对外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没有纳入汇总会计报表,资产合计3.3亿元,负债合计2.6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998.1万元;北京市邮政局实业集团公司所属的34个清理处置单位的会计核算没有纳入汇总会计报表,资产合计8423万元,负债合计626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57万元。

  (三)所属北京市邮政局补充医疗保险挤占成本费用2900万元。

  2005和2006年,该局在应付福利费尚有1亿元结余的情况下,在管理费用中分别列支补充医疗保险1000万元和1900万元。

  (四)所属北京报刊发行局虚增收入376.12万元。

  2005年7月,北京报刊发行局按国家邮政局通知,将给《中国财经报》的发行费率优惠由40%调整为30%,并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但实际上,该局先按40%的费率计收《中国财经报》的发行费,然后再分别按报纸发行流转额的10%、零售流转额的5%返还资金给中国财经报社,其中2005年返还281.34万元,2006年返还94.78万元。该局未将这些返还资金冲减收入,而是列入成本费用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虚增了收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

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劳务工的劳动报酬未纳入工资总额的问题,要求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予以解决;对部分所属企业会计核算未并入集团公司会计报表的问题,要求将这些单位会计核算并入集团公司会计报表;对北京市邮政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挤占成本费用的问题,要求调整账务;对北京报刊发行局虚增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准确反映“政企分离”中划转的各项资产;理顺主业与“三产”的财务关系,规范

邮政储蓄业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对劳务工的劳动报酬未纳入工资总额的问题,正在积极与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协商解决;对部分所属企业会计核算未并入集团公司会计报表的问题,已做专项布置,开展对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对确需保留的,在2007年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不需保留的,抓紧清理注销;对北京市邮政局补充医疗保险挤占成本费用的问题,在2007年进行了账务调整,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对北京报刊发行局虚增收入的问题,已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账务处理。(来源: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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