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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虚列项目支出149.52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4:49 中国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水利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2.3 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2006年,水利部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中,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的有2.3 亿元,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83%。 (二)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安排建设资金4815万元。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高精度水利机械试验设备及测控系统”等3个项目的初步设计2005年7月才得到批复。而水利部在2002至2004年已分别下达这3个项目投资计划共计2255万元。 2.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等2个项目初步设计2005年才得到批复,而水利部在2002至2004年已分别下达这两个项目投资计划共计2560万元。 (三)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806万元。 2005和2006年,水利部向属于经费自理单位的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拨付806万元财政资金。 (四)部分单位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支出307.93万元。 1.2006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部分研究所在“节水及供水技术标准体系研究”等12个课题项目中提取和分摊工资性费用136.68万元;在国家科学自然基金委员会资助的“新水沙环境下黄河口演变与整治及水资源优化配置研究”等5个课题项目中,提取分摊工资性费用等46.54万元。 2.2006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在“中国水利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等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列支本单位职工劳务费和咨询费等42.06万元。 3.2006年,水利部水利建设管理总站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中,列支编写“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技术审查暂行规定”经费50万元。 4.2006年,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在“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购置汽车、数码摄像机等设备支出32.65万元。 (五)部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74.54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 1.截至2005年底,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等20个用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的项目已验收,项目资金结余355.32万元,按规定应上缴财政248.72万元,但未上缴。 2.2006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用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的“水利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已验收,项目资金结余36.89万元,按规定应上缴财政25.82万元,但未上缴。 (六)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虚列项目支出149.52万元,导致账实不符。 2005年,该局以签订合同形式,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研究”课题委托给所属中水移民开发中心承担,并将课题预算资金224万元全部作为支出在决算中列报,截至2006年底,该局支付给中水移民开发中心156.8万元(该中心实际用于聘请专家、调研等支出74.48万元)。上述做法导致该局账实不符149.52万元。 (七)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结余6801.93万元。 1.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批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32个基本建设类项目,仅完成项目3个,资金结余3533.61万元(为这些项目总投资的63%)。 2.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批复水利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总投资6 333万元的5个基本建设类项目,实际支出4451.66万元,结余1881.34万元(为这些项目总投资的29.71%)。 3.截至2006年底,水利部批复水利部信息中心总投资2940万元的“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实际支出1 553.02万元,结余1 386.98万元(为这些项目总投资的47.17%)。 (八)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账外资产4070万元未纳入财务管理。 2005年12月,该中心将一直未登记入账的原六铺炕办公楼,以3500万元的协议价格置换给某公司。2006年1月,该中心在购买天伦北里小区房屋(购房款及其他费用共计3706万元)时,以上述置换收入中的3136万元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并由开发商所属公司以代理出租的收入抵顶了570万元尾款。至审计时,该中心置换办公楼形成的资产及出租收入共计4070万元未纳入财务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做好细化预算工作;对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解决该局经费渠道问题;对部分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部分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上缴中央财政;对虚列项目支出导致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予以调账;对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要求加快基本建设项目进度;对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财务管理,将有关房地产权属资料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进一步细化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预算,完善项目管理,切实将项目计划和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加快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水利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水利部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认真研究,深入查找原因,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目前,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指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对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虚列项目支出导致账实不符的问题,已进行彻底清理,并制定纠正措施;对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的问题,已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解决该局经费渠道问题;对部分所属单位扩大项目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部分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已上缴中央财政;对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账外资产的问题,已将办公楼按合同估价入账,并取得办公楼初始产权证,该中心表示将抓紧办理剩余事宜。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水利部已进行了整改。(来源:中国审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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