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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下属部门违规收费3953.93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4:50 中国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50万元。 2006年,农业部将由其所属的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承担的“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指挥信息应用研究”项目财政资金50万元,直接拨付给北京海存量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自然人股份占70%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将其计入营业收入。 (二)未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安排项目建设资金1.36亿元。 2002至2006年,农业部在未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情况下,下达“全国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标准物质制备实验室”等项目投资计划,并安排财政建设资金1.36亿元。 (三)部分所属单位扩大财政项目开支范围支出345.13万元。 2005至2006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等单位在“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农业信息服务”等行政事业类项目中列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345.13万元。 (四)部分所属单位转移财政专项资金251.56万元。 2003至2005年,农业部畜产品中心以拨付兽药停药期试验费、抽检费的名义将其承担的“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监测经费”等项目资金186.5万元转移到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所属的北京国农工贸发展中心。截至2006年底,上述资金全部用于畜产品中心和北京国农工贸发展中心等单位人员工资、差旅费等基本支出。 2006年,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在“农业信息预警”项目中预付2007至2008年服务器托管服务费、2007年“农业人才供求信息对接平台”技术开发费等25.1万元。 2006年,农业部信息中心在“农业部指挥调度卫星系统维护费”等项目中预付2007年技术服务费、数据库开发费等39.96万元。 (五)所属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挪用财政项目资金147.52万元。 2002年6月,该站将“动物疫情防治与监测”财政专项资金147.52万元支付给北京海存量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开发管理软件。其中2.06万元用于支付会议费,30.2万元用于微软(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中国石油企业信息门户”项目。 2.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结余1.37亿元。 2006年,农业部批复该站行政事业类项目21个,财政预算3623万元,上年结转532.69万元。截至2006年底,这些项目累计支出2801.26万元,结余1354.43万元,为这些项目当年预算的37.38%。 截至2006年底,农业部下达给该站“草原监测信息系统”等9个基本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38亿元。实际支出1.14亿元,结余1.24亿元,为收到的财政拨款的52%。 3.未经审批和评估将非经营性资产424.78万元转为经营性资产。 2001至2006年,该站在未经审批和评估的情况下,将无菌实验室、冷库以及仪器设备等(总价值171.88万元)租给北京世纪元亨动物防疫技术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该公司以技术合作费、实验外协费等形式支付给该站租赁费共计68.5万元。 2004至2006年,该站以“签订产品代理协议”的方式,将其利用“国家十五攻关重点项目”和“863计划”等6项课题经费以及自有资金研制生产的7种诊断试剂盒及犬用产品,转给北京世纪元亨动物防疫技术有限公司经销。2004至2006年,该公司(含分公司)共收到上述产品价值计252.9万元,以技术服务费的形式返还给该站212.3万元,尚欠付40.6万元。 4.网络开发维护等项目资金241.2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2004至2005年,该站支付给北京海存量科技有限公司“动物防疫网络化管理软件”等项目开发、维护经费共计241.2万元。这些项目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六)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违规收费3953.93万元。 2006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持过期的收费许可证和执行旧的收费标准,收取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3953.93万元,其中用过期收费许可证收费2079.7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向非预算单位拨付资金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上缴中央财政;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拨付建设资金的问题,要求认真清理,吸取教训,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扩大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和转移、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问题,责成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违规收费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将收费标准上报发展改革委审批,办理收费许可证审验,之前停止收费行为;对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未经审批和评估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向主管部门报批,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和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要求相关单位以此为契机,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目前,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中反映的问题已全部纠正和落实完毕。向非预算单位拨付的资金,已按审计要求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问题,已按规定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扩大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范围、转移、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等问题,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违规收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停止了收费行为,正在办理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许可证审验;对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已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纠正措施。在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农业部还有针对性地完善了相关制度。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农业部已进行了整改。(来源: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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