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挤占挪用预算资金65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5:01 中国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审计署对海关总署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5个所属单位。同时,还审计了18个直属海关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海关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署本级和4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海关总署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预算资金6500万元。

  2006年,海关总署本级在行政管理费基本支出中挤列应由行政管理费项目经费列支的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款6500万元,用于海关总署东配楼二期维修改造工程、综合楼设备及辅助工程和绿化及配套工程等维修改造支出。

  海关总署在建造综合楼过程中,还存在改变使用功能、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接待用房面积的问题,

  (二)未收回鑫海大厦管理公司代其收取的场租收入965.12万元。

  海关总署委托鑫海大厦管理公司(由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控股)对海关总署综合楼进行管理。截至审计时,海关总署未收回该公司2005年、2006年代其收取的场租收入共965.12万元(其中2005年57.41万元,2006年907.71万元)。

  (三)18个直属海关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2005和2006年,18个海关未按部门预算编制程序逐级编制年度预算,而是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只编报“一上”预算。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控制数后,海关总署直接代编各海关“二上”预算。由于海关总署未要求各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全口径的收支预算,致使直属海关预算编报内容不完整,部分资金未能纳入预算管理。2005和2006年,18个海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共计1.9亿元,其中2006年8254.98万元。

  (四)18个直属海关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专项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此类问题涉及成都等10个海关的65个项目,问题金额3280.87万元。如2004和2005年,长沙海关所属衡阳海关未经海关总署批准,将以前年度项目经费170.59万元调至基建账户,用于衡阳海关新办公楼基建支出。

  2.部分项目申报内容不实。此类问题涉及杭州等3个海关的4个项目,问题金额192.8万元。如2005年,杭州海关在新大楼室外泛光照明工程已于2002年随同大楼基建项目一起完工的情况下,又以“新大楼亮灯工程”名义申报并获得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补充自筹基建资金。

  3.部分项目长期结转,结余资金过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06年底,18个海关项目资金历年累计结余5.89亿元,为海关总署当年批复这些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8.7%,共涉及1137个项目。

  审计还发现部分直属海关存在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违反规定发放职工津补贴、所属单位利用海关职权取得经营性收入、设备物资采购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对建造综合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基本建设管理,从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对未收回鑫海大厦管理公司代收取的场租收入的问题,要求将收入收回,纳入预算管理;对18个直属海关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完善预算编报程序,将其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18个直属海关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直属海关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海关总署应进一步研究和改进海关系统预算编报管理办法,推动海关各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编制,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的追踪问效和绩效考评制度;重视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加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所属单位遵守财经法规,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海关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海关总署高度重视,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提出整改时限,要求各单位坚决整改。对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表示今后将严格预算约束,不再在基本支出中安排项目支出;对建造综合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研究修订《海关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基本建设行为,从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并吸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未收回鑫海大厦管理公司代收取的场租收入的问题,已将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及相关支出后的余额收回,纳入预算管理;对18个直属海关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各海关单位从 2007年起各项收支按规定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全口径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对18个直属海关部分项目支出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正在对各海关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将尽快启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估工作,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和项目内容变更的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对各海关单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在清理和修订各项财务制度的同时,海关总署近期举办了司局级干部财务装备专题研讨班,对海关系统主管财务的关长进行了培训;召开了全国海关财务装备工作会议,并作出了《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海关财务装备工作的决定》,要求海关系统贯彻执行,全面提高海关财务管理水平。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海关总署已进行了整改。(来源:审计署网站)

国家审计署发布2006年度49部门审计结果
部门 主要问题
铁道部 1、自行提高项目经费标准多支出2741万元。
2、违规收费1517.82万元。
3、所属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楼建设项目超概算873万元。[详细]
国家发改委 1、举办大型会议、展览会等向企业收取赞助费1340万元。
2、所属单位违规占用和挪用国家建设资金4938万元,截留拆迁补偿资金2009.39万元。[详细]
国资委 1、挤占项目资金5190.32万元。
2、所属物资干部培训中心收取学费200.17万元,未上缴财政。[详细]
民航总局 1、多申领财政资金528.2万元。
2、所属首都机场集团挪用专项建设资金23.1亿元,违规收费496.68万元。[详细]
外交部 1、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印制签证贴纸结算价比实际成本高6202.78万元。
2、钓鱼台国宾馆俱乐部结余收入3358.51万元未纳入会计账表。[详细]
教育部 1、59.51亿元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2、所属北京邮电大学未办理基建立项和征地手续,自行决定并投资1.47亿元建设宏福校区。[详细]
中国人民银行 1、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资性支出挤占其他费用支出2128.45万元。
2、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挪用办公楼建设资金8598.42万元。[详细]
司法部 超预算列支外交外事支出445.22万元。[详细]
财政部 1、项目结余资金1.57亿元未按规定审核备案。
2、重复列报公用经费209.16万元。
3、所属中国国债协会未经批准,投资购买基金1100.31万元。[详细]
卫生部 1、部分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收取费用3754.15万元。
2、教育培训项目财务管理较乱,部分所属单位将项目以合作名义交由其他单位承办,并收取管理费等。[详细]
安监总局 1、所属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未经批准自立项目收费240.56万元。
2、所属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以虚假凭证套取现金700.88万元,其中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3、所属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控股的北京国智安平科技发展公司使用该中心名义和资质证书开展安全评价业务,获取收入834.9万元。[详细]
公安部 向非预算单位无预算拨款369万元,挪用基本建设资金260万元。[详细]
中国科学院 1、所属北京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少确认国家股权1.34亿元及其增值权益1516.2万元。
2、所属北京软件工程研制中心等单位在转制过程中,提取属于中科院的利润7923.46万元用于个人回购股权。[详细]
其他审计结果:国家信息中心科技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环保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局中国工程院中国气象局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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