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重复建设政府网站并违规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15:11 中国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审计署对新闻出版总署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署本级和10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新闻出版总署200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新闻出版总署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软件正版化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办法,加强了项目经费管理。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扫黄打非专项资金2010万元未纳入预算收入管理。

  1996至2006年,新闻出版总署将扫黄打非专项资金2010万元在暂存款挂账,未纳入预算收入管理。截至2006年底,该项资金余额875.4万元。

  (二)以前年度财政资金结余899.78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安排使用。

  2005年底,新闻出版总署以前年度财政资金结余899.78万元(其中净结余520.81万元)。至审计时,上述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安排使用。

  (三)未按项目进度申报换发记者证、报刊出版许可证项目支出预算,造成专项资金结余467万元,其中62.19万元被挪用。

  财政部2003年批复新闻出版总署换发记者证、报刊出版许可证项目预算450万元。在该项目拨款当年结余252.76万元的情况下,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又向财政部申请该项目预算450万元。截至2006年底,该项目资金实际结余467万元,其中有62.19万元在2005年被挪用于建设中国记者网等。

  (四)未按项目进度申报新闻出版行业监管和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造成1650.58万元财政资金闲置。

  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行业监管和服务信息系统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1500万元,因项目未开工,全部形成结余;2006年,新闻出版总署又申请该项目预算200万元,支出49.42万元。截至2006年底,该项目经费累计结余1650.58万元。

  (五)筹集资金1111.6万元存放在人民出版社,未纳入新闻出版总署账内核算。

  1996年4月至2000年底,原新闻出版署向全国新闻出版企业等单位筹集资金918.2万元,用于资助出版少数民族优秀图书。截至2006年底,筹集的这项资金累计1111.6万元(含利息193.4万元)存放在人民出版社,未纳入新闻出版总署账内核算。该项资金中,已有335万元用于资助47个民族出版社的72个少数民族图书出版项目,尚有余额776.6万元。

  (六)少报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结余3178.98万元。

  2002年初,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实际结余1.46亿元,但新闻出版总署当年向财政部上报该项资金结余1.14亿元,少报3178.98万元。

  (七)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拨款净结余428.53万元未及时处理。

  截至2006年底,新闻出版总署本级有以前年度10个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拨款净结余428.53万元,未进行处理。

  (八)重复建设政府网站并违规收取部分费用。

  2002至2004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新闻出版总署6个业务司局分别委托电子工业出版社等单位建成中国图书出版网等6个政府网站,其主要功能均是发布政务信息和行业动态等,存在重复建设问题。其中4个网站提供一些有偿信息服务。据受托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截至2006年底,6个网站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用18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3.8万元,通过收取会员费、技术服务费等方式筹集资金666万元,受托建设单位支付938万元。

  (九)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应缴未缴行政事业性收费405.11万元。

  截至2006年底,该中心尚有应缴胶片费247.34万元、检测费157.77万元,未及时收回上缴国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扫黄打非经费未纳入预算收入管理、以前年度财政资金结余未纳入预算安排使用的问题,要求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未按项目进度申报项目预算造成资金闲置和挪用的问题,要求追回被挪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今后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核;对筹集资金未纳入本单位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收回资金余额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少报宣传文化发展资金的问题,要求重新报财政部审批;对基本建设资金结余未处理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处理;对重复建设网站的问题,要求清理并停止有偿服务;对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应缴未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要求及时催收上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总署应加强项目预算申报、审批、执行、考核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听取审计意见,制定相关的整改措施和规章制度,并要求各单位强化依法

理财、依法行政观念,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不规范的要尽快进行规范。对扫黄打非经费未纳入预算收入管理、以前年度财政资金结余未纳入预算安排使用的问题,将纳入2008年预算安排使用;对未按项目进度申报预算造成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表示今后将加强项目审核,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对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正在申请资金归还;对筹集资金未纳入账内核算的问题,已将资金余额收回到机关财务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对少报宣传文化发展资金的问题,已与财政部沟通,并将报财政部审批;对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拨款结余的问题,正在按照财政部和国管局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对重复建设网站的问题,正在进行清理,已停止有偿服务;对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应缴未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已收回上缴财政。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新闻出版总署已进行了整改。(来源:审计署网站)

国家审计署发布2006年度49部门审计结果
部门 主要问题
铁道部 1、自行提高项目经费标准多支出2741万元。
2、违规收费1517.82万元。
3、所属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楼建设项目超概算873万元。[详细]
国家发改委 1、举办大型会议、展览会等向企业收取赞助费1340万元。
2、所属单位违规占用和挪用国家建设资金4938万元,截留拆迁补偿资金2009.39万元。[详细]
国资委 1、挤占项目资金5190.32万元。
2、所属物资干部培训中心收取学费200.17万元,未上缴财政。[详细]
民航总局 1、多申领财政资金528.2万元。
2、所属首都机场集团挪用专项建设资金23.1亿元,违规收费496.68万元。[详细]
外交部 1、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印制签证贴纸结算价比实际成本高6202.78万元。
2、钓鱼台国宾馆俱乐部结余收入3358.51万元未纳入会计账表。[详细]
教育部 1、59.51亿元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2、所属北京邮电大学未办理基建立项和征地手续,自行决定并投资1.47亿元建设宏福校区。[详细]
中国人民银行 1、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资性支出挤占其他费用支出2128.45万元。
2、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挪用办公楼建设资金8598.42万元。[详细]
司法部 超预算列支外交外事支出445.22万元。[详细]
财政部 1、项目结余资金1.57亿元未按规定审核备案。
2、重复列报公用经费209.16万元。
3、所属中国国债协会未经批准,投资购买基金1100.31万元。[详细]
卫生部 1、部分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收取费用3754.15万元。
2、教育培训项目财务管理较乱,部分所属单位将项目以合作名义交由其他单位承办,并收取管理费等。[详细]
安监总局 1、所属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未经批准自立项目收费240.56万元。
2、所属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以虚假凭证套取现金700.88万元,其中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3、所属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控股的北京国智安平科技发展公司使用该中心名义和资质证书开展安全评价业务,获取收入834.9万元。[详细]
公安部 向非预算单位无预算拨款369万元,挪用基本建设资金260万元。[详细]
中国科学院 1、所属北京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少确认国家股权1.34亿元及其增值权益1516.2万元。
2、所属北京软件工程研制中心等单位在转制过程中,提取属于中科院的利润7923.46万元用于个人回购股权。[详细]
其他审计结果:国家信息中心科技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环保总局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局中国工程院中国气象局银监会
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海洋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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