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明确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障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20:3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 张景勇) 自10月1日起施行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

  ——承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应当立即停止验票;发现持有划定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持假票的人员,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向活动现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

  ——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

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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