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十一期间严打强买强卖等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12: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9月21日向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发出通知,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加强景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十一”期间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为中共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会同旅游、建设、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立即对旅游活动涉及的场所、设施和各类运输工具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要进一步加大景区治安管理的力度,坚决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和打骂游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切实加强景区的巡逻防控工作,增加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密度,切实维护景区良好的治安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治安部门要大力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和内部单位的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危险物品的监控措施。要进一步严格对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节前,各地要组织警力对所有涉枪、涉爆和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存储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深入开展“三电”专项斗争和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秩序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严防发生各种捣乱破坏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治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提前介入,早做安排,同时要组织警力和群防群治力量,切实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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