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民众可点名要求检察长接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15:20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9月22日电(记者 黄豁)在重庆涪陵,来访群众到检察院举报或申诉,可以“点名”要求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主办、主诉检察官接待。这一制度实施两年多来,不仅方便了群众反映问题,也使检察机关获得了更多的办案线索。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2005年开始建立《来访点名、预约接待制度》,来访群众可“点名”要求检察院领导或检察官接待,并且实行“立点立接”,被点名者要立即接待来访群众;若被点名接待的人员因公不能立即接待时,必须在三天内(外出办案、开会等特殊情况除外)安排时间接待来访人。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