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还存尸费 死者父母告赢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16:05 BTV《特别关注》

  记 者:李丹

  摄 像:楚健、陈爽

  待播:【导语】李先生夫妇的女儿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死亡,后因存尸费问题,女儿迟迟无法火化,昨天,两位老人在东城法院得到了支持。(9月20日宣判的)

  【正文】李先生夫妇诉称,2001年2月至2005年10月间,独生女小李在北京妇产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死亡,此后医院因医疗过错被法院判决支付李先生夫妇64万元的赔偿。之后,妇产医院委托公安医院对小李的遗体进行保管,李先生夫妇讨要女儿遗体时却被公安医院告知,只有存放尸体的妇产医院才可以领取尸体,而妇产医院却不同意支付尸体的存放费用。为此,小李的遗体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没能火化。李先生夫妇要求北京妇产医院归还遗体,并承担遗体存放费。

  【同期】原告

  【正文】面对起诉,北京妇产

医院另有说法。

  【同期】被告委托代理人

  【正文】东城法院审理过程中,几经协调,先由李先生夫妇向公安医院支付了2万7千多元的存尸费后,将女儿遗体进行了火化。东城法院认为,小李的遗体是通过妇产医院存放到公安医院的。在双方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妇产医院一直要求对尸体进行尸检,在此期间,应由妇产医院承担存尸费。

  【同期】东城法院法官

  【正文】宣判后,北京妇产医院表示准备上诉。

  记者 李丹 楚健 陈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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