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匪遭反抗后撕票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3日01:0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阳)绑匪赵国瑞和左可鑫遭遇反抗后杀死绑架对象。9月20日,市一中院以绑架罪和抢劫罪判处赵国瑞死刑,左可鑫被判处死缓。

  赵国瑞曾是国家电力公司高级培训中心的保安,后于2004年6月辞职。据检方指控,2006年初,赵国瑞、左可鑫多次预谋绑架住在培训中心的女子徐某,并事先租下房屋做准备。2006年3月15日晚10点,在培训中心内,赵国瑞、左可鑫潜到徐某停车处。当徐某停车时,二人扑上前去,试图将徐某挟持到车内,当场遭徐某的反抗,赵国瑞用尖刀猛刺徐某腹部数刀,造成徐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两人潜逃多日后,被陕西警方抓获。警方还查明赵国瑞曾于2005年3月4日抢劫了两名女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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