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申报制度还会很远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08:16 大河网-大河报

  □潘洪其

  据中央纪委介绍,全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有所增强,五年来共有140660名领导干部主动上缴违反规定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合计约6.76亿元,查处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借婚丧嫁娶等敛财的6828人。(见9月23日《南方日报》)无论是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教育督促之下,还是在某个特殊环境形成的压力之下,如中央纪委5月底下发《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又称“八条禁令”),提出30天内主动说清楚问题的,可以根据情况从宽处理。官员主动说清楚问题并上缴违规金,相当于是在主动“申报”自己的非法收入。然而,如何保证官员申报的是其非法收入的全部而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呢?又如何保证他在主动申报非法收入后不继续谋取非法收入呢?

  看来,最好的办法还是依法强制领导干部向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如实申报自己的全部财产,将自己的家底在专门机构备案,并通过一定渠道向社会公开。

  与“主动上缴违规金”相比,财产申报制度在两个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第一,“主动上缴违规金”针对的是那些问题官员,是对一小部分官员的特殊要求;财产申报则是对所有官员的普遍要求。第二,“主动上缴违规金”与官员的财产状况没有必然联系,官员主动上缴违规金之后,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仍然难以对其财产状况进行监督;而实行财产申报制度之后,官员的实际财产如果明显高于其合法收入,那么他就有获取非法收入的嫌疑,普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都能很容易地掌握这方面的线索,从而有助于对官员的监督和对问题官员的查处。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世界上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一些法治国家的实践证明,这是一项能够有效预防和遏制官员腐败的制度设计。前不久,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明确表示,中国一直在抓紧研究财产申报制度,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申报制度(新华社9月13日消息)。官员主动上缴违规金,实际上已走出了财产“申报”的第一步——对那些违规违法的问题官员而言,走出这一步需要很大的勇气,同时也显示出了一定的觉悟,在此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趁热打铁”,推动他们继续走下去,最终让他们习惯于在阳光下“晾晒”自己的财产。

  对那些廉洁的官员而言,财产申报更不会有什么顾虑,因为这既是对自己的一个很好的证明,也是对国家反腐倡廉战略的积极配合,何乐而不为?目前,一些领导干部都能主动“申报”违规金了,建立财产申报制度的“适当时候”还会很远吗?

  来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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