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一副区长被行政警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8日02:07 新京报

  ■ 北京案情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2006年3月,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青龙头村委会以实施新农村建设为名,在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集体土地326.12亩,建设农民新居、别墅、道路等设施,其中别墅138栋。

  今年4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依法拆除了其中85栋别墅,并没收了其余建筑物。

  北京市纪检监察部门给予房山区分管农业的副区长王忠海行政警告处分,房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青龙湖镇原党委书记杨东升行政记大过处分,青龙湖镇党委书记、原镇长吴宝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龙湖镇常务副镇长刘松华行政撤职处分。

  针对青龙头村被没收的

别墅,据张新宝表示,估计会给当地回迁的农民居住,但具体处理措施要由北京市国土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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