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限速40公里路段黄金周不设测速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08:1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国庆黄金周期间,省交警总队推出人性化服务措施,对自驾游8种轻微违法不作罚款记分处罚。

  这8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是:1、因不熟悉道路,误入单行线或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2、非营运性车辆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且驾驶人在现场的;3、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4、驾驶拖拉机驶入城市禁止通行道路的;5、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已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6、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已投保“交强险”)的;7、驾驶或乘坐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纠正的;8、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鲜活农产品车辆超载但未超过机动车核定载质量30%的。

  又讯 黄金周期间,全省高速路放宽测速标准:凡限速40公里/小时路段不设测速点,测速起拍值允许误差值为10公里。

  据了解,为了打消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分毫不差”地控制车速的顾虑,省交警总队推出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规范

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在限速40公里/小时的路段、高等级公路进出匝道,不设测速点;测速设备的起拍值应大于测速点最高限速值加允许误差值10公里,并以此作为计算超速值的依据,比如限速60公里/小时的路段,最高限速可为70公里/小时,超过电子警察才开始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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