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曝光8宗涉嫌土地违法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09:49 城市晚报

  记者 刘桂杰/报道

  本报讯 昨日,长春市国土局公开曝光了8件涉嫌土地违法案件。据悉,这是9月12日长春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打响后公开曝光的首批案件。此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主要以查处“以租代征”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行为为重点,其次还要查处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行为。

  这8宗案件分别是:

  榆树市华昌街道办事处南岗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于2006年5月占用本村2社基本农田6375平方米改作他用,建设农业机械仓库及办公用房,违反了相关法规,涉嫌违反占用土地。

  榆树市交通局在位于福安乡四间村1社修建公路收费站,经批准应占地9000平方米,实际占地11621.5平方米,超越批准数量占用耕地2621.5平方米,并已全部将土地固化,无法耕种,违反有关法规,涉嫌非法占地。

  农安县三盛玉村2社村民刘喜平,于2005年10月经批准占用位于三盛玉村2社2702.38平方米土地建设混合住宅楼一栋,建筑面积4444平方米, 在建设施工中又擅自占用集体耕地2988.62平方米,违反相关规定,已涉嫌非法占用土地。

  农安县前岗乡居民高军为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土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基本农田3744平方米采沙(沙坑占地面积702平方米)、堆沙,违反了相关法规,涉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非法采矿罪,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德惠市郭家镇东岗村机砖厂,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土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郭家镇团山村4社基本农田4533.6平方米取土烧砖,违反了相关规法,涉嫌非法采(矿)和非法占用耕地。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德惠市朱城子镇哈拉哈机砖厂未经依法批准于2004年至2006年占用朱城子村和良种场村耕地14420.7平方米,造成耕地破坏,违反相关法规, 已涉嫌非法采矿(取土)和非法占用耕地。目前,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鲁家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于2006年10月20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本村集体耕地6402平方米建设村委会办公用房,违反相关法规,已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九台市其塔木镇居民陈双利等三人未经依法批准于2007年6月占用其塔木镇国有土地329.11平方米建设商业用房,九台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多次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制止,陈双利等三人仍强行施工建设。9月19日,九台市国土局对施工现场及建筑材料依法予以查封。以上3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占地,应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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