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最低工资上调6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11:38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本报9月29日讯 (见习记者 王斌) 今日下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6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550元、二类510元、三类470元、四类430元,调整之后依次为610元、570元、530元、490元。

  现行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3.3元、二类3.05元、三类2.8元、四类2.6元;调整后依次为:一类3.65元、二类3.41元、三类3.17元、四类2.93元。现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6.5元、二类6元、三类5.5元、四类5元;调整后依次为:一类7元、二类6.5元、三类6.1元、四类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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