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时代开启 四大悬疑尚待求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1日15: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物权法》正式实施,专家认为勿指望它能解决所有问题

  本报记者 林洁

  今天,《物权法》开始实施。

  早在这部史无前例经过13年酝酿起草、8次审议,号称“如此曲折,如此坚定”的法律出台之前,它就被民众寄予了很高的期待。出台半年来,“物权法热潮”席卷全国,各种带着《物权法》标签的典型事件层出不穷,曝光率远远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法律。

  直到今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所涉及民生热点问题的争议,依然在继续。物权时代已经来临,我们准备好了吗?

  强制拆迁仍未规范

  钉子户会越来越牛?

  《物权法》实施后,拆迁会不会难上加难呢?

  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的影像,至今挥之不去。当日,“最牛钉子户”倚仗着《物权法》的巨大影响,使拆迁纠纷中最后的救济渠道———司法途径也败下阵来。

  啥是“公共利益”?这是重庆“钉子户”吴苹对《物权法》发出的一声质问。让《物权法》很“郁闷”的是,当时没有一个人可以清晰地回答。大家都觉得《物权法》那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属于模糊条款,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江平也只说了一句“是不是公共利益,也不是由一个人来决定的”。谁决定?不知道。

  全国人民的物权意识已经“高涨”,偏偏《物权法》对强制拆迁的规范又模糊不清,许多法律工作者都在忧心:拆迁的难度会加大。

  这些都亟待新的《房屋征收拆迁条例》解决。

  车位之争热火朝天

  会所设施又成问题?

  仅小区车位的归属,如今就已吵得热火朝天,下一个物业热点会是什么?

  撇开对“《物权法》有必要规定得这么细吗”的争论,这些天听到最热门的物权“抱怨”就是:对小区车位的确权,《物权法》埋了隐患,因为假若

开发商与当事人没有约定,车位究竟属于何人所有,仍然没有规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何山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物权法不可能就具体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偏差。”

  (编辑:Ro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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