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黄金周出国出境游七项提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1日16:2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日电(记者刘羊旸)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称,“十一”黄金周期间,很多消费者选择出国出境旅游,与国内游相比,在国外境外因为语言不通、法律风俗不同等原因,部分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往往无法寻求维权之路。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七个问题。

  选好始发旅行社。在报名前,先要确定旅行社是否具有国家旅游局核准的国外境外游组团资质。

  签好合同书。合同中应包括具体的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日程安排、游览过程中是否有自费项目、违约赔偿等。

  防止被“转会”。有的旅行社没有组织出国或出境游的资质,擅自组团,最后将游客转给其他的旅行社。这样的旅游团在行程安排等各方面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临时性,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保存好凭证。消费者应保存好旅游合同、交费收据等各种凭证,可以将凭证原件保存家中,而只携带复印件出行。

  手握行程表。为防止旅行社随意变更计划,消费者可以在报名时索取详细的行程表,在旅途中对照,出现问题时可以此为依据主张权利。

  分清责任人。组团的旅行社所派的导游领队应为第一责任人,因此,在旅游途中如果发生行程等方面的纠纷,最好先向组团旅行社的导游领队投诉,然后在返回后再向始发旅行社及当地的主管部门投诉。如果与他们交涉无果,可寻求当地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相关机构的帮助。

  购物有讲究。在国外境外购物后,一旦出现问题,解决起来有诸多不便。因此,消费者应具有防范购物风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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