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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 记者文远竹现场报道 今天上午刚刚闭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省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将于2008年1月17日在广州举行,会议将选举省长、副省长,选举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
本次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等和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同时还批准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