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外企污染为何令某些官员吃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6日10:07 东方网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透露,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水污染超标被依法整改,日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也因同样问题被责令停产整治。两家同处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企,在同一次抽查中都对污水“放任自流”,这让参与检查的环保总局官员“有点吃惊”。

  “知名外企,技术先进,环保规范,更胜一筹”。应当说,上述“有点吃惊”既是某些人盲目崇洋的微观折射,也表明环保监查存在着想当然。而恰恰是因为“特殊光环”的笼罩,某些外企动起了歪脑筋,生产环节执行“双重标准”,“节约”环保投入,“提高”效率效益,将在国外遵守的企业社会责任悄然“抛到脑后”。

  事实上,中国的节能减排不仅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已引来国际社会的目光。中国一些地方的确存在高耗能、高污染的“短视发展”弊病。通过强制关停、流域限批、鼓励节能降耗、改用清洁

能源等措施,中国高层正在表明对环境治理的坚决态度。但是,个别国家无视中国的积极努力,对中国环保消极诋毁,甚至将环境与能源问题政治化,抛出所谓的“威胁论”。这种“置身事外”的姿态、“阴阳怪气”的论调,站得住脚吗?

  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外对华投资额持续走高,在以技术为先导思维下,发达国家将大量加工型企业转移到生产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粗加工贸易提供了低层次就业岗位,同时也消耗掉产地国大量能源与原材料,各种工业废料与污染物一并转嫁。更严重的是,一些落后产能、在国外禁止的淘汰工艺,打着“互惠互利”旗号,悄然进驻中国的一些欠发达地区。随着外资占中国GDP比重不断提高,中国对外出口的相当一部分利润都被外企获得。某些国家的政客将污染、耗能转嫁全算在中国头上,可谓“得了便宜还卖乖”。主观狭隘、意识形态偏见,更已超出环保范畴。

  当然,一些外企敢在中国轻视环保,还在于一些地方对招商引资的“至上情结”,对GDP指标的极度崇拜,政绩与考核上的功利片面。以至于,一些地方无原则地向外商让步,制定执行“超国民待遇”,甚至出台专项条文为外企违规“保驾护航”。比如,《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事先拟定包括检查依据、时间、对象、事项等内容的检查计划,并在实施检查30日前报同级人民政府企业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法制机构备案”,“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 一不搞抽检,二不许复查,环保监察腰杆“疲软”,谈何执行效力?

  不仅如此,目前环保机构对环境破坏的处罚力度也十分有限。本例中,“联合利华”与“日立建机” 分别只被罚款10万元、另征收数万元的超标治污费。这不仅与400多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投资相距甚远,更无法弥补几年来对当地水环境造成的破坏。“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一些企业干脆缴点罚款了事,此种“怪象”究竟该令谁蒙羞?

  发展离不开资源,资源取决于环境,环境决定可持续性。当下环保的关键,在于更新行政考核方式,完善资源合理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强化环保的独立执行与“一票否决权”,不能再让节能减排停留于“书面”。除了管好“自己人”,地方政府对外商也必须一视同仁。“卑躬屈膝”不可能赢得他人的尊重,“超国民待遇”严重损害自我创新、公平

竞争力。更重要的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杀鸡取卵,再多“数字政绩”也只是过眼浮云。


作者:蒋萌  选稿:汪长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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