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重污染企业3年内全部搬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6日11:14 东北新闻网-辽沈晚报

  新建污水处理厂13座,城区内所有重污染企业3年内全部搬迁

  辽宁日报消息(记者金晓玲)报道 记者近日从沈阳市环保部门获悉,沈阳市日前正式下发 《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对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和责任、重点工程措施及政策支持和监管办法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大到建设污水处理厂、搬迁改造重污染企业,小到一支节能灯具的推广和应用,沈阳市节能减排工作巨细齐抓、多管齐下,力促经济社会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

  “十一五”期间,沈阳市将实施八项节能工程和八项减排工程。八项节能工程包括

建筑节能、商业服务业节能、农村节能、交通节能、党政机关节能、节约用水和节能装备生产等。沈阳市将全面推行保温苯板等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积极应用地源热泵、节能灯具等节能技术和产品;有计划地实施一批秸秆气化、“四位一体”沼气
能源
等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同时加快
出租车
、公交车更新步伐,扩大燃气汽车的应用规模,今年沈阳市更新出租车、公交车数量将达到1000辆,增加应用燃气汽车1000辆。

  大力开展节能工程的同时,沈阳市还将全面启动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重点污染企业整顿、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热电厂脱硫除尘、污染源在线监测等八大重点工程。

  到2009年,沈阳市将分3批重点完成13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103.5万吨;对全市187家重点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进行污染治理,确保其全部达标;搬迁改造污染企业,2008年完成首批搬迁改造56家污染企业任务,2009年搬迁改造城区内所有重污染企业,并通过技术升级完成污染减排指标;推广清洁能源,到2010年,全市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供热面积达到6500万平方米,日供煤层气115万立方米,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推广污染源在线监测,到2009年,全市78家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沈阳市要求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层层签订节能减排责任状,将节能减排任务落实到基层和企业,确保责任到人,将节能减排作为一票否决性指标纳入全市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

  记者 韦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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