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要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7日11: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张强) 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群众诉求表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五项机制,切实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省同时还选择成都、乐山、南充、宜宾、达州5市及什邡市、巴中市巴州区、富顺县等16个县(市、区),开展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试点。

  根据《意见》,我省将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要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咨询等制度,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意见;凡重要改革方案的出台,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要注意前后政策衔接。同时,依法规范施政行为,改进政务服务,降低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市(州)党委、政府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每周不少于一天;县(市、区)党委、政府实行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 保证每个工作日有一名县级领导现场接待群众或参与值班;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应达到100%。我省还将建立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方便群众网上投诉和查询,及时沟通信息,确保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

  《意见》还称,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落实责任人,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点办事的问题,做到限期妥善调处,及时、就地化解。重点问题“点对点”跟踪督查,我省将探索建立督查专员制度,选择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担任督查专员,对重点问题和案件实行“点对点”跟踪督查和备案管理。

  群众工作首次被明确纳入巡视的重要内容,巡视结果将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因群众工作不力被列入重点管理对象的地区和部门,不能参加当年评优和奖励;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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