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租车将实施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8日04:40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崔霞)今后,乘坐“的士”的价格将不再固定,而是随着成品油价格的上涨和下跌“自由浮动”,由油价上涨可能带来的出租车成本的上升并不是全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而是由政府、出租企业、司机和消费者四方共同分担,对市民出行成本影响不是很大。据悉,我市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方案已经市政府四届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公布实施。

  近几年来,成品油价格的不断上涨对出租小汽车行业经营产生了较大影响。为此,国家、省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以化解油价上涨的压力。此次我市应对油价变动的新形势新情况,重新调整了以前准备出台的出租车降价方案,实行出租车油价和运价联动,主要方式是分步收取燃油附加费。红黄色出租车联动方案为:当93#油价超过5.25元/公升低于5.96元/公升时,按照0.5元/车次的标准加收燃油附加费;当93#油价超过5.96元/公升低于6.50元/公升时,按照1.0元/车次的标准加收燃油附加费。绿色出租小汽车联动方案为:当93#油价不超过6.31元/公升时,继续执行现已收取的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当93#油价超过6.31元/公升低于6.94元/公升时,燃油附加费标准由1元/车次调整为1.50元/车次。考虑到我市出租车运价结构不合理等因素,方案还明确当93#油价超过6.30元/公升时,着手研究调整运价水平、优化运价结构的新的出租车运价政策,并在新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当油价上涨到联动机制启动点时,政府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观察期内决定是否实施联动机制。

  据了解,我市制定的

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已经过听证,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油价上涨增加的出租小汽车营运成本,是由消费者、企业、司机和政府四方合理分担的,并非全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为了避免油价的频繁变动导致运价频繁调整,在具体操作上有关部门还将综合考虑各方情况,保持出租车运价政策在一定时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据业内有关人士指出,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不能理解为是一种涨价方案,而是未雨绸缪,为应对将来油价变动而采取的价格预案,并且是运价与油价同向联动,有涨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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