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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罗莎致福建经济损失4.6亿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07:17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9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今年第16号台风“罗莎”,我省沿海宁德、福州、莆田三市共有10个县(市、区)、42.91万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据悉,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因灾人员死亡和失踪报告。 据新闻发言人、省防汛办常务副主任丘汀萌介绍,今年第16号台风“罗莎”,10月2日8时生成,一度加强为超强台风,7日15:30时在闽浙交界处的我省福鼎市沙埕镇登陆,登陆时近中心最大风力12级。“罗莎”台风是我省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同期在我省北部沿海登陆的第一个台风,也是今年登陆我省的第三个台风 (前两个登陆的台风分别为 “圣帕”、“韦帕”,另受到 “帕布”、“蝴蝶”的影响)。 丘汀萌表示,截至10月8日9时初步统计,我省宁德、福州、莆田三市共有10个县(市、区)、126个乡镇、42.91万人受灾,房屋倒塌130间;紧急转移38.47万人;农作物受灾14.58千公顷,成灾7.8千公顷;水产养殖损失面积4.5千公顷、1.66万吨;停产工矿企业45个,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0.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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