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拟出台禁赌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11:43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10月8日,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发布《太原市查禁赌博条例》(草案)(以下称《草案》)的主要内容。目前,《草案》已提交太原市政府。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从即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怎样算是赌博

  搓几圈麻将、亲戚朋友赌个十块八块……算不算赌博?一直是市民们所关心的问题。

  《草案》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查禁的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条例规定应受处罚的行为。”

  《草案》首次明确了不以赌博论处的几种情形,第十四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不得抽头渔利,对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其中,“少量”的数额标准根据《草案》中相关处罚条款予以确定。

  关于赌博行为的处罚

  《草案》第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或者开设赌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强制性教育措施(即劳动教养),《草案》第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后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或者因前述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强制性教育措施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情节较重,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依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关于治安处罚,《草案》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参与赌博人数在10人以上不满20人的;参与赌博,赌注或输赢金额巨大的;六个月内为赌博提供场所、工具、资金或者其他条件三次以上,或非法获利5000元以上的。”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参与赌博人数在5人以上不满10人的;参与赌博,赌注或者输赢金额较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工具、资金或者其他条件,情节较轻的。”

  关于赌资和赌注的界定

  《草案》第十六条规定:“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应予以收缴。赌博现场没有赌资,而是以筹码或者事先约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赌资数额经调查属实后予以认定。个人投注的财物数额无法确定时,按照参赌财物的价值总额除以参赌人数的平均值计算。”《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赌注较大是指50元以上,200元以下,赌注巨大是指200元以上;输赢金额较大是指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输赢金额巨大是指5000元以上,前款中的‘以上’均包括本数。”

  此外,《草案》第十七条还对赌债进行了特别规定:“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一律无效。明知是赌博而提供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对相关人员的管理

  《草案》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处理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草案》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除根据本条例有关条款依法处罚外,由公安机关告知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此外,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查禁赌博活动中,应当秉公执法,严格执行管辖、举报线索登记、检查、扣押、涉案财物处理等相关规定,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违者由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草案》的上述内容,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邮寄书面意见或去电与太原市公安局联系。

  来信请寄 “太原市公安局法制处”,邮政编码:030001,信封上请注明 “《太原市查禁赌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0351-4612380。

  本报记者 边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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