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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银行对如何界定第二套房口径不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0:43 东方早报
自央行、银监会节前宣布提高第二套住房房贷门槛之后,目前上海绝大部分银行对于第二套住房如何界定仍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各家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有掌握的内部“规矩”,其中一个共同点是,只要在央行征信系统内能查到有未还清房贷记录的个人,再次买房就算第二套住房;不过,对于已经还清房贷再次买房的,部分银行认作是第一套住房,部分银行则算第二套住房。 招行工行: 还清仍算第二套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是最早推出“第二套房贷新政”细则的,从10月1日起已经开始执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银行第二套房明确为“以个人为单位”。假如在一个家庭中,已经以丈夫的名义贷款买房,那么妻子或其子女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如果在央行征信系统里没有他们的名字,仍然可以算作第一套住房。 但是,对于个人购房者,只要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有尚未还清的房贷记录,就视作第二套房;此外,即便购房者已经还清贷款,购房者再贷款购房,也算是第二套房贷,即按照首付四成,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 同样,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客服人员也表示,只要在征信系统里有贷款记录,那在全国各地买房都算第二套住房,作为参贷人有过贷款记录也算第二套住房。而且,即使前面的房贷已经还清,也算是第二套住房。 中行: 已还清算首套 相比之下,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口径”要宽松一点。该行内部人士透露,该行对于“第二套住房”的内部界定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个人曾经申请过住房贷款如果已经还清,再申请贷款仍算作第一套住房。第二,若夫妻双方以两人名义申请过住房贷款,根据共同财产的累积算法,其中一个人再贷,算第三套住房。第三,如果第一套以丈夫名义贷款,妻子购房申请贷款,算第二套住房。但是子女购房申请贷款,算第一套住房。 另外,有媒体报道,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口径”也和中国银行类似,已经还清银行贷款或以现金购房,在银行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客户,并不算购买第二套住房。不过,昨日,记者采访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工作人员时,他们表示,暂时还没有收到确定的细则。 此外,记者走访了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银行等几家银行的网点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均表示,仍然还未有新政策下发,网点也没有张贴有关房贷新政的公示。 中介: 目前操作仍比较混乱 “长假刚刚结束,加上节后上海遭遇台风天气,这两天房地产市场交易十分平淡。不过,我们节后接待客户时,已经严格按照央行的新政策执行。”昨日,上海中原地产咨询部经理马冀告诉记者。 “我们目前的做法就是,节前提交资料的第二套房贷款人按原有政策执行。节后的客户,严格按首付四成、1.1倍向银行提供资料,等待银行的批复。” 由于申请贷款审批需要10到20天,汉宇地产市场总监孙文勤表示,目前,仍然还没有一宗已经获批的第二套住房贷款,银行也没有更新的官方政策下发。 从采访的情况来看,市场对于新政策如何执行的操作仍然比较模糊。 ◇ 相关链接 新政对投资客影响不大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在此前的“2007年秋季房展会”对参展消费者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在300名有购房意向的客户中,投资购房比例占到9.5%,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购买套数的选择中,99%皆为购买第二套住房。 上海中原研究咨询部经理龚敏分析,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之一可能是调查对象多为上海本地人。但是,也充分说明了,目前改善型以及投资型的需求占比很高。 在对新政是否会给投资客造成影响的调查中,被调查者认为,税收政策影响最大,占到调查比例的53.3%,其次是持续的加息,占到40%,而提高首付款比例对投资者的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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