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公费旅游”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11:54 法制与新闻

  【焦点关注】

  据报道,我国的行政成本比世界各国的平均水平高出25%。另据统计,从1986年到2005年,我国人均负担 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涨到498元,增长23倍。如此之高的行政成本中,公费出国、旅游等项目占了相当大的比 重。

  王娈/文

  “公费旅游”丑闻

  2006年11月20日,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时任副检察长徐文艾带队的10人考察团抵达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准 备开始为期10天的北欧之旅。然而,芬兰入境处发现,他们所持的芬兰司法部的邀请函是伪造的。因此,芬兰当局拒绝他们 入境,并于次日将其一行遣送回国。8个月后,中纪委为该事件定性:以公务考察为名,率队公费出国旅游,并因持伪造的芬 兰司法部邀请函入境被拒,闹出“国际丑闻”。

  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清楚,当事人徐文艾也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处罚。然而该事件所引起的反应却并没有平息。

  笔者听到该新闻后,第一时间致电正在瑞典深造的

留学生杨力。杨力告诉笔者,这件事情在北欧的许多国家都被广泛 报道了,作为中国人,她为此感到耻辱。

  公开的“秘密”

  笔者的一位朋友李先生就职于一家德资企业,因为工作原因,需要经常前往欧洲。他告诉笔者,2004年3月底, 他在德国办完事情后准备回国,在法兰克福机场遇到一个由10人组成的国内赴德“考察团”。李先生办理完登机手续后,在 候机大厅等待飞机起飞,就在这个时候,该“考察团”携带着大包小包向李先生这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位30多岁的男子问李 先生是不是中国人。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这些人非常高兴。经交谈,李先生得知,这些人来自国内中部某地区的政府机关,是 来德国“考察学习”的。他们听说外国人在德国买了东西,可以在出关的时候享受退税待遇,所以正在寻找办理退税的地方。 李先生指了指身后醒目的退税窗口标记。那些人仍然一脸茫然,李先生立刻意识到这些人可能看不懂英文,于是就直接把他们 领到了退税窗口。在申请退税的过程中,李先生还发现,他们中间除了一个年轻女子能说几个英文单词外,其他人一点英文都 不懂。好奇的李先生问他们的翻译怎么不跟着,他们说,这边的导游告诉他们如何办理登机手续后就走了。李先生越想越奇怪 ,这个“考察团”怎么还有导游呢?他们没有专门的翻译,怎么考察学习呢?李先生笑着告诉笔者:“后来我就明白了,这些 人根本就不是去考察,不过他们买东西可不含糊,我在帮助他们办理退税手续时,看到他们购买了大量的香水、

化妆品和衣服 、鞋子。

  事实上,李先生遇到的这些人绝不是个别现象。很多出国“考察”、“培训”的官员们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据报道 ,有些公务考察团竟然直接向国外接待方提出“少安排工作会谈,多组织观光旅游”,结果弄得接待方十分不解。

  难道要想学习人家的东西,除了出国,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李先生告诉笔者,在他们公司,如果遇到非要面对面解 决问题时,一般是培训方直接到被培训方所在地。因为接受培训的人很多,而实施培训的“老师”可能就那么一两个人。

  笔者将这个想法转述给在国内某大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任职的孙小姐。孙小姐听后笑着说:“你以为这些办法我们 想不到吗?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是真的想学习还是想出国。”在国内很多企事业单位中,是把出国“考察”作为一种福 利,大家要排队的,也许几年才能轮到自己一次。换句话说,“考察”、“培训”只是个幌子,旅游才是重点,这都已经是公 开的秘密了。

  今年5月14日,南非华人社团代表在约翰内斯堡举行的一个座谈会上,对“中国公务团频赴南非”直言不讳地提出 批评,辉中南非华人翻译会会长谢雪莉说:“目前来南非访问的中国公务团太多太滥,我认为多数是借官方访问、商务考察、 办展览会等名目,来南非游山玩水。”有可靠数据表明,目前平均每年从中国各地到南非访问的有200多个“公务团”,其 中100多个是省部级代表团,100多个是省部级以下的代表团。公务团一般由五六人组成,平均每人的花费在五六万元人 民币。也就是说,中国公务团一年在南非至少要花公款5000万元。

  “一条龙”服务

  既然如此,有人不禁要问,难道这种事情国家不管吗?其实,早在199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以 考察等名义组织公费出国(境)旅游问题的通报》,1993年7月,国家旅游局又下发了《关于严禁借自费出国旅游渠道组 织公费出国旅游的通知》。

  据笔者了解,按照有关规定,要想出国“考察”,必须要经过一套审查程序。首先,为了符合相关部门出台的因公出 国(境)考察管理规定,申请人要向外事部门提交一份申请,在申请报告中需要说明出国目的、考察所能达到的效果,同时需 要一个必备的材料——邀请函。按照要求,这份邀请函必须是国外同行或对等机构提供的。同时,在邀请函中需要说明邀请对 象、考察的具体项目等等。不仅如此,在回国后还必须提交一份考察报告。

  在笔者看来,整个流程不但合理而且严谨,要想从中作假似乎很难。单就邀请函这一项,就要求官员们必须事先已经 和国外的对口单位进行了有效的交流,这样对方才会发出邀请进行进一步的洽谈。然而,这并不表明没有漏洞可钻。

  随着国家不断地为出国考察设置更高的门槛,一些帮助出国旅游的官员们越过这道门槛的专业机构诞生了,那就是专 门从事公务出国的旅行社。随着徐文艾事件被彻查,被曝光的还有这个行业。据北京旅游局一位官员介绍,几年来,专门从事 公务出国的旅行社发展迅速,目前全国已有上百家,集中在广州、上海、北京、南京、宁波等地,他们靠为公务团安排行程赚 钱。

  据报道,为了给官员们“减负”,旅行社开发出了“一条龙”服务,首先安排行程、办理邀请函、代写出国申请,在 出国回来之后,还代写考察报告。广州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说,整个流程,他们有非常专业的操作,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报告版本 。随着出国程序的越来越严格,他们需要协助办理的材料也越来越多。

  在这些旅行社提供的邀请函中,有真的也有假的。大部分情况下,这些神通广大的旅行社都能够把真正的邀请函拿到 手。然而,也有他们解决不了的,比如徐文艾一行的目的地芬兰的邀请函。据帮助徐文艾等人办理出国手续的中介说,芬兰的 邀请函没有拿到,但事情还是要办的。于是他们就根据以往办理的芬兰司法部的邀请函,伪造了一份。然后,就是用这份伪造 的邀请函通过了我国外事部门的审批,但是在目的地芬兰,这份邀请函却露出了马脚,于是徐文艾一行人被拒之门外,并被遣 送回国。

  有着多年导游经验的陈小姐告诉笔者,其实公费旅游期间,这些人所花费的钱大多也是公家的。这些单位和旅行社之 间会有一些不成文的默契,就是当单位向旅行社转账的时候一般会多给一些钱。比如团费是2万元,这种情况下单位可能会打 3万元过来,而旅行社要给对方开3万元的发票,随后旅行社会将多余的1万元返还给这些出国的官员们,作为旅行期间的零 花钱。

  最后,陈小姐表示:帮助徐文艾一行出国的中介机构太不专业了,这种事情在业界很少发生。笔者却认为,这个不专 业的中介机构歪打正着地办了一件好事,正是由于他们不专业,老百姓才有机会领教公务出国考察背后的众多潜规则。

  专家呼吁

  虽然国家早已有明文规定,要求杜绝以出国“考察”为目的的公费出国旅游。然而为什么此种不正之风没有刹住?有 专家分析,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缺乏有约束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众所周知,官员出国考察或是学习,一趟下来开销不小,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 万元,这笔钱最终都算做职务消费,计入行政成本中。在预算的源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制约,最后由纳税人埋单,极大地增 加了我国的行政成本。如果能建立强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相信这些人再想拿着大笔公款出国旅游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二是缺乏有透明度的政务公开制度。作为普通公众,是无法了解官员出国旅游这些信息的,以“徐文艾事件”为例, 如果不是被遣送回国,老百姓怎么能知道他们以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呢?因此,需要建立相关配套的制度保障,确保公众的知 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由于一些官员的思想修养和个人素质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干部在思想上发生了变化,总认为“公款旅游 是福利,不去白不去”。目前社会上以能公费出国旅游为荣的人大有人在,觉得“公家的钱不花白不花,不花是傻瓜”。

  有学者认为,此类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我国惩治“公款旅游”的办法只有党纪政纪处分,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

  因此,有专家呼吁,针对此种情况应该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对那些公务浪费的官员们不但要施以党纪处分,随之而来 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完善法律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浪费纳税人金钱可耻”的社会风气,这样的氛围才有助于树立廉洁 公正的人民公仆形象。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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