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动员部署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07:2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皓)昨天,市政府召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部署本市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准备工作。

  会上,市政府办公厅对全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进行了部署。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本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和宝贵经验。要认清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渠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必然要求。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提高《条例》施行准备工作水平。要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信息共享、就近查询、分级受理的原则;坚持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衔接的原则。

  吉林要求,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施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积极构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服务体系,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拓宽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民主权利。制定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机制和办法,维护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首都社会稳定。要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市施行《条例》准备工作顺利完成。

  市政府秘书长黎晓宏主持会议。RJ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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