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语出惊人声称谢长廷闭关与邪教有关(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08:44 台海网

  一场官司审了七年

  “宋七力案”案发于1996年。当时任台北市议员的璩美凤披露,被很多台湾民众供奉为“神”的宋七力及其“显相协会”并没有什么神力、法力,而是假称自己精通分身术,并制造神迹照片来骗取钱财。璩美凤表示,当年担任立委的谢长廷就是宣传广告中的男主角,且谢长廷涉嫌收取宋七力1600万政治献金。谢的妻子游芳枝还为宋七力编撰《宇宙光明体》一书,并制作一系列录像带为宋七力做宣传。

  台湾警方立刻拘捕了宋七力及其团伙。台北市建管处拆除了“宋七力显相纪念馆”的违建部分,内政部撤销了“宋七力显相协会”的登记许可证。

  在警察面前,曾是“神灵现身”的宋七力满头大汗地发了半天功,也不见“神迹”出现,只得一屁股坐下,承认全都是骗局。当警方提来其同伙郑振冬与宋七力当面对质时,郑一见宋,当即跪拜,口称“本尊”,宋见状说:“不要演戏了,一切都拆穿了。”

  1997年,台北地方法院对宋七力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宋七力及其同伙郑振冬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为宋伪照合成照片的摄影师也被判刑2年;而谢长廷之妻游芳枝为宋编《宇宙光明体》因不属于不法牟利,被判无罪。但宋七力等人表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6年后,即去年12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对宋七力案进行了二审辩论。宋七力一改初被揭穿时的颓唐,在被告席上气定神闲,称自己的分身照片是真实的,并表示所谓照片合成都是陷害人的说法。但曾是宋七力高徒,也就是“宋七力显相协会”首任会长的张乃仁当场反戈一击,怒斥宋七力“完全是以催眠来诈财骗色”,包括谢长廷夫妇也被催眠了。

  宋七力究竟有什么本事

  宋七力,原名宋干琳,1948年生于高雄,初中程度,1985年因屡次违反票据法等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他结识了无业人员郑振冬。两人出狱后,便开始合谋装神弄鬼骗钱诈财。

  开始时,由宋七力“发功”,郑振冬扮演“乩童”,他们大肆制造和渲染有关宋七力的神话传说,称其为“本尊”、“宇宙光明体”,可以济世救人、治百病。不久,郑振冬介绍罗正弘入伙,罗正弘擅长摄影,这样便为他们大量制作宋七力“分身”、“发光”的“神迹”照片提供了方便。他们精心制作的“分身”照片,每张价格高达上万元新台币,并向民众鼓吹买了宋七力的照片便可“立地成佛”。宋还标榜自己比释迦牟尼更高,是至高无上的光体,可帮信徒开天眼、“分光”治病,以及让信徒灵魂出窍,与他的分身结合,带往佛国净土,死后化成舍利子得永生。他们并利用部分善男信女为其现身做证,称凡成为宋七力弟子的人,做官者必定升官、做生意者必定大发财、从事选举者笃定可以当选。并以“天神”的旨意要大家捐款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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